土地领域为何集体违规
2011-01-12   作者:乔子鲲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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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个城市被例行督察,77个城市均存在违规用地。国土部去年进行土地督察发现的这一“集体性违规”,堪称当下政令不畅的范本。
  尽管土地督察的结果,纠正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对一些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大规模的违规用地,对国计民生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更不可挽回。
  不能说土地督察制度无效用,不能说对土地违规的“约谈”不管用,不能说对土地违规行为的查处不严厉,但所有这些却都没能遏制这一场“集体性违规”,不能不让人慨叹,制度的力量为何软弱?
  国家给耕地设定“18亿亩红线”,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然而,还是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挖空心思突破红线,甚至顶风违法违纪,在中华大地上开展一场集体性蚕食土地的盛宴,根本原因就在于土地财政的驱动。
  仅去年,国内土地出让金总额就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幅超过70%。如此令人咋舌的数字,无需多言就能明白地方政府敢于在土地问题上“集体性违规”的动因。但促成地方政府集体越雷池的,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这钱用起来方便自如。
  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是地方政府不折不扣的“钱袋子”。由此,土地成了地方政府最大的生财之道,土地出让收入成了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土地违规在很多地方出现。
  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民族的长远利益、民众的共同利益、百姓的切身利益,都难敌地方政府的具体利益、实际利益,其结果必然是让大家共同陷入危境。
  正是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有些地方政府罔顾民生,放任社会问题多发。房价畸高、强制拆迁、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征地、廉租房太少,诸如此类,民呼多时,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却如泥牛入海。
  也许,只有给地方政府套上真正的“紧箍咒”,规定出让金不能随便用、土地不能随便用,上述“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督察制度才会产生实质性的约束力。然而即使有此“紧箍咒”,又如何能铲除一些地方政府的“食利性”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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