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节能减排的他山之石,在国内可以说连篇累牍,就是近邻日本的经验也不乏报道,在9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中日绿色经济·资源循环政策研讨会上,日本经济产业省产业环境技术局大臣官房审议官有马纯、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环境本部长,包括一些日本企业如日立株式会社的介绍,记者以为对中国大有裨益。 有马纯认为,对于二氧化碳排放不断上升的严峻现实,必须推进创新型技术开发以及各国政府支持,这两者缺一不可。他表示,根据2010年6月日本内阁会议通过的能源基本计划,到2030年,日本能源自主比率由目前的38%提高到70%;零排放电源比率从34%提高到70%左右;二氧化碳比1990年减少30%甚至更多。 相比中国国内政策,虽然我们也在倡导技术革新对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但是在政府支持上的做法却有南辕北辙的差异。日本更提倡运用经济杠杆来推动,比如基于采用税收政策应对全球变暖,进一步控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2011年将要推行的“全球变暖税”,其实就是碳税。而我们更多强调行政手段,以致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将节能减排等同于拉闸限电的荒唐举动。虽然两国国情体制迥异,但对我们还是提出了警示。中国酝酿多年的环境税,虽然承诺在“十二五”期间开征,但是对于碳税的征收仍无具体时间表。 根据日方介绍,为了促进新能源的普及,日本原则上把所有投入实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全部收购,收购价格为15—20日元/千瓦时,以15—20年为统一收购期;而为了降低太阳能发电成本,初期提高收购价格,然后分阶段降低收购价,把全量收购期限定为10年。虽然,中国一直有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规定,但是由于技术稳定性、电网建设滞后、不同利益主体的揪扯等原因,全社会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依然是曲高和寡。 为了减少碳排放,日本政府还将大幅推动核能利用,根据日本2010年6月通过的能源基本计划,到2030年将新增14台核电发电机组,将核电发电量占比由2007年26%提高到2030年的50%左右。 除了政府的作用,日本的行业协会在推行节能减排中所起作用同样不可小觑。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为了应对全球变暖,开展了环境自主行动计划概要,有34个行业参与,覆盖了工业和能源转换部门的83%。日本经团联环境自主行动计划在工业界的应对措施中处于核心地位。日本认为,自主采取措施有很多优点,如可以发挥自身创造性选择更好的对策、可以诱发向更高目标努力的动力、政府和实际操作层面都能节省手续成本等。“通过自主行动计划这些优点有望进一步得到发挥”。 而客观地讲,国内行业协会虽然在节能减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则乏善可陈。 再看看企业态度。应该看到,亚洲公司在企业公民方面的认识和践行与欧美有差距,就亚洲内部而言,中国显然也与日本有距离。日本企业,就拿本次论坛的协作单位日立株式会社来讲,它们发布了以2012年度为最终年度的《2012中期经营计划》,并宣布将“社会创新事业”即凭借IT技术实现高度先进化的社会基础设施事业,定位为迈向下一个百年的核心事业。在这一战略中,日立集团将“环境”列为与“全球”和“融合”居于同等重要地位的经营三大关键词之一。 国内企业也在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也在大讲特讲节能减排,但其主动意愿不够。国企领导人是受制于节能减排的行政考核,民企则不愿承担高昂成本。 日本除了社会、企业承担了节能减排的任务与压力外,作为社会个体的家庭,同样有具体的减排目标,如日本的能源基本计划还规定,到2030年,家庭中二氧化碳的减排比2007年减半。这种全社会动员,并辅以明确目标的计划使个体责任更明晰,当然减排效果就更突出。 相比较,就国内而言,对社会成员的节能减排任务多以说教终结,目标从来很模糊,成效就更奢谈。当节能减排在日本渗透到血液成为民族特质时,这种社会动员能力无疑让人肃然起敬。而国内,即使一些大城市白领的生活细节,与低碳潮流还是格格不入。 凡此种种并非将国内在节能减排的巨大成就讲得一无是处,但与近邻的差距不能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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