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为何必须开征
2011-01-10   作者:叶檀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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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 檀

  中国会很快推出针对商品住宅的房产税,住宅地产房产税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税费整体改革中的突破口。
  笔者坚定支持房产税,理由如下。
  首先,房产税是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的突破口,如此老调重弹的话题无须多说。房产税不开征,2010年土地财政收入达到2.7万亿元,创出新高。我们无法预期在如此高的土地财政收入下,土地财政会主动收缩。
  当然,开征房产税不一定能撬动土地财政,但不开征房产税,土地财政就一定不会改观,这就如同面对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千古难题,只要找到一个突破口,鸡和蛋的问题就全部解决了。
  其次,推出房产税可以推动公共财政的制度改革。
  房产税应该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甚至中国宏观经济的里程碑事件,通过建立房产税机制,做到地方财政透明,与土地财政划清界限,同时,改变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丰瘠不均的情况。我国正在进行的税费改革是建立正确激励至关重要的一步。房产税绝不是在原有的多如牛毛的房地产税费之外增加一个新税种,而是对于原有的税种进行彻底的基因改良。
  如果预备推出的房产税对于既有的制度没有任何触动,而是以低税率试探市场的承受底线,那么,就是税费重负的大发作,无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我们需要的只是张居正式的改革家,而不是在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框架下敲敲打打走平衡木的改革家。
  第三,房产税可以改变分税制后遗症,让各级政府财政取得均衡,让投资者与普通工薪阶层的财富略微趋向于均衡。
  房产税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才能冲过技术关。国土部资产处处长雷爱先表示,房地产税的要义是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为统一的房地产税,实现简化税种,没有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的配合,国税总局很难以低成本完成艰难的税制改革。
  房产税不可能一夜之间取代旧有税种,2010年土地收入2.7万亿元,一线城市土地收入在千亿元以上。而我国的房产税面向豪宅,税率如果较低,远远无法弥补土地收入下降的缺口。所谓房产税一旦开征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是镜中花水中月,预期初期至多数十亿元收入。
  虽然无法取代土地财政,但房产税对中国经济改革未来意义深远。房产税与土地收入之间可以取得平衡,通过房产税逐渐取代土地收入,直到最终彻底摆脱土地依赖症。房产税不开征,这一天就永远不会到来。与其让各利益群体在漩涡中纠结,不如快刀斩乱地进行试点,坚决将房地产改革推进到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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