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也分三六九等
2011-01-07   作者:韩哲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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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做了具体规定。但同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特意强调,水、电、气等政府定价的商品不在监管范围之内。
  出了反垄断的细则,这是好事,执行起来不仅有理也有据。可是任何政策如果留有后门,就会被无限利用,要是考虑不周,还可以打补丁;而如果是主动为之,就是用来照顾特殊对象的,那么,这个政策很可能变成纸老虎。一句“政府定价”不算,让反垄断的成色立马从千足金变成了18K金。虽然换了说法,称之为“政府定价”,其实就是行政垄断。相对于市场垄断,行政垄断的垄断力量更为强制和强硬,也是公众最为反感的垄断。
  水、电、气就是这种让人反感的垄断。“逢听必涨”,便是公众对其定价的揶揄。稍早前,兰州连走形式的听证会都懒得开了,直接一个座谈会,就将天然气价格上调30%。有这样一个段子,问为什么网上有八成意见认为听证会是走过场,答另外两成认为根本没用。
  开个秘密会议,组成个价格联盟,这都是小垄断,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用不着反垄断出手,市场力量就能够使其瓦解。比如,近几年,几家大的航空公司组成价格联盟的消息屡见报端,但往往时间不长就宣布破裂。真正的大垄断,亟待反垄断法破冰的,恰恰就是那些躲在行政权力背后,打着“服务公共事业”旗号的那些水、电、气企业。
  事实上,水、电、气的价格,完全可以交由市场决定,而退一步讲,就算是自然垄断的理由成立,需要政府定价,也得有个游戏规则,即按照成本/受益来衡量,将企业运行的成本公之于众,在这个基础给予一定的利润水平,能做到这一点,你就是“逢听必涨”,也还说得过去。但问题就在于,这些企业的运营成本都快成“国家秘密”了,说是多少就是多少,里面掺了多少冗员冗费谁也不知道,然后一股脑再以“政府定价”的形式摊派到每个人身上。《反垄断法》对垄断的定义是限制、排除竞争,而水、电、气都没竞争了。
  中国当前最大的垄断不是来自于什么托拉斯、卡特尔,而是来自于那些有着行政权力护体的企业。当前,反垄断的当务之急,不是腾讯之类,虽然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是形形色色的背靠行政垄断的企业。因为当腾讯犯浑的时候,其也仅仅是“做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还旋即更正。可当“官商”也胡来的时候,可真是一点辙都没有。
  反垄断如果治不了“逢听必涨”,这样的反垄断,用力就过轻了。既有行政权力帮衬着,又有法律为之正名背书,竟有点晕了。这是反垄断的胜利,还是垄断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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