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公众对个税话题已经产生视觉疲劳。不过,让笔者欣慰的是,现在个税改革终于摒弃了提高起征点一惯做法,开始为个税税率调整给力。个税调整税率的最大益处是能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而不像提高个税起征点那样,让收入越高的人获益最多。 从目前透露的权威信息来看,我国个税是9级累进税率,改革要做的就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这次税改计划将9级税率缩减为6到7级,同时适当扩大了级距。改革后,第一级有望调到2000元,对应5%的税率;下一个级距可以到2万元,这个区间适用10%的税率,这样税率相当于降了一半,大部分中低收入者都集中在最低的一级或二级税率。 尽管个税税率改革比单纯提高起征点有进步,但是,笔者认为,在现有国情和税收制度下,一味地死盯个税,只能让工薪阶层以及高收入阶层受益,而处于偏低收入群体城镇低收入者、农民工以及广大农村居民得不到减税“阳光”的普照。原因是我国2000元以下收入者占90%,2000元以上收入者只占10%,尤其在我国现有税收体制下,国家收入来源主要以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为主的间接税。显然,全民纳税在中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尤其在个税方面。 所以,专家学者以及普通公众,与其在个税调整上“死盯不放”,还不如跳出这个窠臼,把重心放在居民全面减负上。因为从整体居民支出而言,个税所占比重并不大,与住房、教育、养老“三座大山”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笔者认为,对个税话题的过度关注,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老百姓的真实生存负担。 所谓全面减负,主旨是降低居民的生存支出成本,以刺激国内消费,从而使我国经济结构实现转型,缩小贫富差距。这里的全面减负既包括国家财政加大对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品的投入,以实现居民支出的减少,又包涵居民为企业服务支付不合理收费的取缔或减少,比如手机漫游费、固定电话月租费、银行的3000项收费项目等;既包括政府不合时宜的行政收费的“瘦身”,又包括因制度性垄断造成的不合理消费,比如高油价等。倘若这些领域的居民负担齐头并减的话,不仅能通过消费的传导机制直接让百姓受益,而且也会利于提振内需,增进社会各个阶层的和谐度。 当然,笔者并不反对个税制度的改良,只是认为个税变革要实现“漂亮”转身,不能总在细枝末节上做文章,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税率等,而应尽早实现以个体家庭为中心的综合税制,这才是我国个税发展的未来趋势,也更能体现个税向“人性化”管理模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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