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理性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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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变革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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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5 作者:彭国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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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如何变革,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怎样建立?这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可以从经济、政治、外交等多个学科和领域来探讨。从哲学的视域观照,有一个因素不容忽视,那就是应大力倡导和始终贯彻协商理性精神。为了说明这一点,不妨把话题拓展一下,从“现代性”这个学术味颇浓的概念谈起。 现代性原本是西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从哲学上说,现代性的核心标志是理性的弘扬。西方文艺复兴尤其是启蒙运动以降,基督教神学在世界观、价值观领域的一统地位受到严峻挑战甚至解构,人的主体性、理性得到高扬。哲学、伦理学、美学以及其他学科纷纷寻求摆脱基督教神学的束缚,“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由立法”等成为时代的口号。可以说,理性精神不但贯穿于西方现代学术的各个学科,而且渗透到西方社会的方方面面。 到了当代,西方现代性、理性受到广泛的质疑和批评。这种质疑和批评首先来自西方学者,在哲学领域以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福柯和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等最具代表性。哈贝马斯认为,现代性意义上的理性高扬,其积极意义毋庸置疑,但消极后果也十分明显:理性在现代西方社会成为自主性力量,一方面消解了基督教的“一神独大”地位,另一方面却造成了价值观领域的“诸神纷争”、意见丛出、莫衷一是。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在于这种理性是有问题的,是一种以“主体”(个体)为中心的理性。作为“主体”的各门学科、各社会群体以及个人纷纷以自身为中心,自我立法、各执己见,势必造成世界观、价值观上的分裂与冲突,为社会整合和治理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要改变这种局面,就需要对理性观念进行变革,使之从“主体”的层面上升到“主体间”的层面,从“主体中心理性”转变为“协商理性”(或可称之为沟通理性、商谈理性、交往理性等)。以“协商理性”为核心概念,哈贝马斯建立了交往行为理论、商谈伦理学、协商民主理论等,倡导通过商谈、论证达成共识的方式解决基本价值观分裂、失范的问题,为现代社会的整合和治理提供一条有效的途径。 哈贝马斯对西方现代性、理性的批判和诊断可以为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变革带来有益启示。从民族国家和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主体中心理性”表现为“西方中心理性”或“欧美中心理性”。长期以来,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垄断了世界经济治理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边缘化的位置,甚至被排除在外。被称为“富国俱乐部”的八国集团(G8),曾长期占据国际经济合作的主导地位。这种以西方国家为中心的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很难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认同,也无益于世界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出于共同应对危机的需要,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加强了合作,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变革初现端倪,包括“金砖国家”等新兴市场国家在内的二十国集团(G20)大有取代八国集团的态势。这无疑将扩大世界经济治理的参与面,使相关治理机制和举措更能兼顾不同经济体的利益,从而在世界范围得到有效推行。如何使这样一种良性变革得以健康发展、有序推进?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相关各方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应放弃以自我为中心的立场和态度,真正做到平等参与、充分对话,不断扩大共识、缩小分歧,共同促进世界经济治理的科学化、有效化。换言之,推动世界经济治理机制变革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协商理性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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