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到底由谁说了算
2011-01-05   作者:冯海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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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寂一时的房产税问题,日前又传出两条重要消息:一是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二是房产税改革面临选择困境,国家有关部门拟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而地方政府只是改造现有房产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
  有关房产税的各种传说在2010年有N种版本,至今依然是“让传说飞”。其实,无论在沪、渝两地先行试点,还是在京、沪、深、渝四地试点,都应该早日公开相关信息,让地方政府做相关准备,让公众参与制度酝酿。我以为,凡是房价过高、征税条件成熟的城市,都应该安排房产税改革试点,不要拘泥于三四个城市。
  房产税开征的脚步声似乎越来越近,但采用何种方案目前还不明确,今年能否开征就变成了一个问号。如果采用地方改革方案,或许今年就可开征,但又不符合中央部门税改思路;如果采用中央部门改革方案,既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又要做地方政府思想工作。可见,房产税改革依然是2011年最具看点、最具争论的一个公共话题。
  当这一项改革面临选择困境时,解决手段有三个:一是综合评估两种方案的利弊,看哪一种方案更符合公众利益;二是将两种方案全部公开,交给公众来裁决;三是最终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案,都应该吸取另一种方案的长处。但到目前为止,公众看到的是选择困境,却不见拿出具体解决办法。
  最近舆论批评最多的一个现象是“闭门立法”,如铁道部新规就被评论为闭门立法的典范。事实上,无论是有关部门酝酿房产税改革,还是地方政府制定各自征税方案,都是“闭门立法”,征税方式、税率、免税等情况公众一概不知。一边是公众根据各种谣言传说胡乱猜测,另一边是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闭门立法”,这显然不是正常现象。
  从目前报道披露的信息来看,显然中央部门的改革思路更合理一些。理由有四:其一,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等问题;其二,有利于税制统一,各自为政的征税方式显然不妥;其三,经过一定法定程序出台,能让房产税更规范更合理;其四,更为重要的是,房产税改革可壮大地方政府财力,部分纠正土地财政,为房价稳定或回归铺路。
  反观某些地方政府设计的方案,目的只是筹集收入而已,并没有直指高房价,所以仅仅针对少数高端房产,难以对高房价、投资炒房真正构成威胁。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土地财政始终是地方政府的最爱,要纠正这个问题有难度。
  当然,并不是说没有解药。其实,一方面通过财税改革壮大地方财力,让财权与事权匹配;另一方面,可通过政绩考核让土地财政走开。但目前考核政绩还没有新标准。如此,即使给地方政府再多的财权,也无法满足其贪婪的欲望,因为长期的土地财政已经让某些地方政府如同吸了鸦片,上了瘾。
  房产税改革究竟是谁说了算?表面上看,尽管房产税是地方税种,但审批权在中央,应该是中央说了算。但我以为,由于这一税种有调节收入、抑制房价、财税改革的目的,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应由公众说了算,中央有关部门有必要将两种方案晒出来,让公众从征税目的、公共利益等角度来投票、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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