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近下发通知,明确将教育系统等部委所属的600多家企业纳入了上缴红利的范畴,并将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较之前普遍上调了5%。上调之后,石油、电信、烟草等垄断行业的红利上缴比例调高至15%。 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一直饱受外界的诟病。据统计,从2007年到2009年,央企上缴的红利共1572.2亿元,而3年里央企利润却高达2.4万多亿,按此推算,央企3年来上缴红利比例仅为6.3%。 这意味着,通过全民资源获得的巨大利润基本进了垄断企业自己的腰包,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导致在收入分配差距上,以垄断企业为代表的行业差距成为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最受争议的地方。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电力、电信、石油和金融等垄断企业的员工不到全国的8%,其收入却占全国职工总收入的60%左右(据《每日经济新闻》)。 央企上缴红利,不仅表现在上缴的比例偏低,还表现在纳入上缴红利的企业范围很小:其一,目前纳入上缴红利企业只有652家,而如果将所有的中央部委所属的企业统计在内,有数千家之多,即使按照去年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范畴,从2011年起,原本计划要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其二,最近几年盈利颇丰的金融企业、铁路系统所属企业都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范畴。 得益于金融危机,中国的银行一举成为全球最赚钱的银行,2010年,全国银行业的利润高达8000亿,但由于金融企业并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味着这8000亿之巨的利润和全民依然没有直接关系;其三,一方面是垄断国企独享巨额的利润,另一方面,一旦央企出现亏损,中央财政依然要为这些企业输血,以2008年的电力行业、2009年的中国航空业为例,在它们出现巨亏的情况下,中央财政不得不拿出大笔的钱为它们补窟窿。可谓延续了以前亏损由全民买单,而一旦赚钱又和全民没有关系的传统。 根据国资委有关负责人最新披露,央企今年的利润总额将突破1万亿大关,即使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计算,中央企业上缴国库的利润总额肯定不会超过1千亿,大量的利润依旧留给了企业。这种低比例的上缴红利,不仅无法在理论上自圆其说,全球的国有企业,几乎没有听说不上缴红利的,在1994年之前,国企上缴利税的比例高达55%,而从国外的情况看,法国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红利的比例高达50%,比利时、丹麦等国最低上缴比例也高达三分之一。 对于中央企业上缴红利的比例,曾经有方案建议提高至30%。15%的上缴比例既不符合央企利润暴增的现实,更不利于体现全民共有的性质,在某种程度上恶化了收入分配的格局。 基于此,我们建议继续大幅度提高央企上缴红利的比例,对于石油、烟草等垄断企业,可考虑将其上缴红利比例至少提高至30%,同时,逐步扩大上缴红利的企业的范围,尽可能地将更多的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铁路等利润不菲的企业纳入上缴范围,通过它们收缴的红利,用以弥补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欠缺,而对于那些根本就不赚钱的企业,应该加快退出的步伐,不要用纳税人的钱来养着这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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