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已经不能再有任何借口,来推卸政府部门的保障责任。我们应该像“校舍安全工程”一样,全面推动“中国校车安全工程”。 据报道,12月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据该县党政门户网站发布的事故通告,截至当晚6时30分许,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6人受伤。事故车辆、司机已被控制。衡南县免去了包括县教育局局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近年来,校车引发的事故屡屡刺痛国人的心。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就衡南校车事故回应时表示,目前中国的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当中最主要的“杀手”。解决校车安全的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长期以来,国内校车的运营模式可谓五花八门。在城市里,除了学校自备的校车,教育部门下属企业的校车,还有大量私人经营的“地下校车”等。而在农村,连三轮车都成为了“校车”,其混乱程度可见一斑。 这一次,衡阳市对这起严重事故的问责,应该说是及时的。但是,仅仅问责教育部门、学校,就能够解决校车的安全问题吗? 教育部门和学校,所能起到的作用,就只有所谓“安全教育”,提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安全,不要去坐“黑车”。就衡南县来说,当地学校也曾制止家长们租用黑车。但家长们对学校的制止并不理解。虽有安全隐患,但没有更好选择的时候,孩子总不能不上学啊 。 毫无疑问,教育部门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须知,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学生的校车配备方面,并没有主动权,亦即没有财权——他们也是向政府财政部门要钱花,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和教师工资。 所以,校车的问题并不是缺乏认识,也不是缺乏规范标准。近年来,针对校园安全、尤其是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政府部门下发了不少通知、文件。比如,2007年,针对各地“黑校车”泛滥问题,教育部、国家安全总局曾下发专门的通知。 此外,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我国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也于今年7月1日实施。为了确保安全,标准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但这些通知、文件下发之后,却面临执行的困境,就是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保障。因此,背后的实质问题还是在于,没有把“校车”当作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没有意识到,没有校车、校车管理不好就是政府失职。 因此,不妨借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制定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各地结合实际统一购买、规范管理。资金由政府财政专项供给,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而不是教育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中国校车安全工程”,并和校舍安全工程一样,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民众监督。 推动“校车工程”,在城市可以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在农村可以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减轻家长负担。一举多得,这绝对是大受欢迎的民心工程。 学生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这当是办教育的根本点与出发点。对于学生的安全,已经不能再有任何借口,来推卸政府部门的保障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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