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明显的采购腐败,竟然是在“阳光采购”的名义和框架下进行的,这种不正当的采购,政府部门竟然敢于理直气壮地公开出来,“阳光采购”何以成了“阳光腐败”? 近日,一篇辽宁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的新产品iPod
Touch 4当U盘的帖子在网上流传,引发众多网友围观,有网友感慨说:“iTouch
4市价大约2300元,他们买了7个当U盘使。好贵的U盘啊!”记者在该市采购网上看到了这则招标公告。(12月20日南方网) 采购2300多元的iTouch
4当U盘,其内在逻辑纳税人可能永远也看不懂———其实也没什么看不懂的,只要想到他们是在花别人的钱替自己办事,就很好理解了。网友说得很过瘾:就算采购iPhone
4做闹钟、采购索尼当笔记本,一切皆有可能,一切皆可理解。 曾有一项调查说,我国行政费用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增长了87倍,位居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列。行政成本是怎么高起来的,从辽宁抚顺这种“采购苹果当U盘”的败家子式的采购腐败中可见一斑。 抚顺敢于将这种不可思议的采购公开出来,说明这种现象是比较普遍的,既然大家都这么做,也就没什么好掩饰的了。你以“iTouch
4当U盘”,我用“iPhone
4做闹钟”,行政成本就上去了。 更可笑的是,这种明显的采购腐败,竟然是在“阳光采购”的名义和框架下进行的,这种不正当的采购,政府部门竟然敢于理直气壮地公开出来,“阳光采购”何以成了“阳光腐败”? 阳光采购的初衷,正是为了让政府的采购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审视和监督,经得起阳光的照射。从“阳光采购”的制度安排上看,阳光采购,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公开,不是“公开”就意味着“阳光”了。政府在公开前,首先要有一种站在纳税人立场和眼光上的自省和自审。 这种费用,能不能经得起阳光的照射,这种采购,是不是正当,公众会不会有意见———可如今不少部门,缺乏这种反躬自问意识,根本就没有将这些费用接受公众监督的心理准备,以为仅在形式上公开出来,它就是阳光的了。公开,并不代表它就是正当的,阳光,需要在实质上能经受住常情常理常识的拷问。 当地部门为什么敢于公开这笔显然不正当的采购?一来可能这种官员福利式采购在当下很普遍,他们骨子里没觉得什么不妥;二来,他们仅将公开当作一种过场,根本就没指望接受公众监督,就像许多地方公开的天书般让人看不懂的财政预算一样,根本就不是为了接受监督。 可惜,公众远比他们想像得要负责多了,敏锐地从他们漫不经心的公开中看到了这笔荒唐的采购。惩治这起荒唐的采购有法可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惩处已有明文规定。 但这起采购充分说明,一些地方政府乱花钱已经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所谓“阳光采购”都如此,遑论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日常经费支出。令人担忧的正是,即使管住 “阳光采购”,政府部门乱花钱的冲动就没有渠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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