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目前正处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为了保护农业耕地,2004年以来,国家对土地占用相继出台了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政策。所谓占补平衡是新《土地管理法》确定的一项耕地保护的基本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所谓增减挂钩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而拆村并镇是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最新创造出的做法,顾名思义,就是把几个村庄合并成一个带有城市味道的小市镇。初步估算拆村并镇至少可以节约40%的土地,同时也可以改善农村的落后面貌。
2009年以来,中国汽车销售呈井喷式增长以及房价的狂飙,进一步表明了中国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住、行”消费的高涨阶段,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工业化以及正在进行的城镇化将进一步引领中国从国富民穷走向国富民强的社会。然而,国富民强这个目标的实现要求政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关注贫困阶层、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近代中国社会落后的原因是工业化滞后。建国后国家又走了一条用农业积累优先发展工业的路子,这个路子虽然奠定了中国现代工业的基础,但是却加剧了城乡贫富差距。改革开放的政策是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倾斜的政策使得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这种差距加剧了中国经济的不平衡发展,从而导致整个经济结构失衡,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平衡发展是任何社会追求的目标,也是当代各个国家追求的目标。中国要实现小康社会、实现平衡发展,必须在今后的发展以及经济增量中重视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生活现状。
城市化是中国实现平衡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协调处理各个层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兼顾农民的眼前利益和中长期利益,以免加剧既有的不平衡或产生新的不平衡。在此过程中,只有让城乡居民的各项权利受到切实的保护和公平的对待,我们才会共同收获一个经济高度繁荣、社会高度公平、人心高度和顺、城乡高度和谐的社会。
按照许多地方目前的做法,地方政府包括上交中央政府、农民补偿、占补平衡以及拆迁等费用每亩地大约在13万元左右。地方政府需要对基础设施进行投入,但是投入后,先期的地价最低工业用地在22万元以上,商业用地一般都在35万元以上,后期的价格更高。农民得到的一次性补偿基本在2—3万元,在此以后将会失去生活来源及基本保障;或者是得到1万元的补偿,2万元留作社会保障,即所谓的用土地换社保。青年人可能到城里打工,但拿到的也是最低工资,而年老和幼小者只能得到眼下的一点补偿。
一场如火如荼的城市化运动,让农民“上楼”、“被城市人”后失去了仅有的依靠,而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享有。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可以说是城市化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他们透支了农民中长期的利益。
也许,在社会当前的阶段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再次牺牲农民的利益,但是最主要的是很多地方政府都把透支的收益用于政绩工程。只要注意观察就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都在为了政绩和聚人气大肆进行新区建设,而新区的建设又主要集中在办公设施的改善和形象工程的搭建上,这样做的结果不但不能促进发展,而且会造成中国城市的畸形发展。特别是豪华的办公设施、非生产性以及政绩工程的过大投资,还会加大未来维修养护等支出,从而使地方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
今年以来,社会对地方政府背负的巨大债务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同时也对土地财政予以谴责。造成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有两条:一是政绩观;二是地方政府普遍缺乏土地投入的先期资本。因此,地方政府土地的一级开发不得不从银行大量借款或和开发商结合,从而透支农民的中长期利益。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形式,城市化以及大量的土地资源不但不能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平衡器以及贫富差距的平衡器,反而还会进一步加剧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
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否则城市化将会真正成为一场灾难,从而动摇中国社会稳定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