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规定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并且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12月16日《北京晨报》) 住建部此番对租赁办法的修改,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意在打击弊端重重且日益泛滥的群租现象,从源头阻绝安全隐患。无疑,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实现规范化管理,这是房屋租赁市场最终实现有序化的必然路径。单从《办法》规定的环境与空间要素看,这样的环境自然是群租那逼仄空间远所能及的,不过,这个《办法》充其量只是确立了一个供人遐想的美好图景,却回避了最为关键的租金管控与市场调控两大问题。很简单,如果既有租赁资源大幅收窄,出租的最低标准又大幅提升,又怎会不导致租房成本的飙涨? 针对房租不断爬高的现象,住建部曾将问题归咎于中介的贪婪。贪婪,只要没违法,也只能算是利润最大化的表现,无可厚非。中介能够呼风唤雨地推涨房租,恐怕在房租飙升的背后,不难看到地方政府那忙碌的身影。并且为维系疯狂的房市,还不乏地方借此加大对城市廉价房屋出租主力的城中村改造力度。当低端房客赖以栖身的城中村被迅速消灭,房租又岂能不张? 对许多房客而言,租住环境的舒适度当然重要,但成本同样重要。住建部修订《办法》的确体现了一定的进步意义,但对于核心的租金问题缺乏深入约束。要想构建起能够足以给予房客归属感的房屋租赁机制,一方面法律必须加大对房客的保障力度,保证他们的私人空间不受他人肆意侵犯。尤其在房租问题上,占有更为充分的博弈权;另一方面,必须从市场角度,保证市场出租房源的充足性,直至将房屋租赁问题上升至民生高度,科学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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