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十多年间,世界范围内影子银行体系所创造的金融工具几乎完全破除了金融系统结构中机构与市场之间的边界,也使习惯各司其职的监管体制变得无所适从。由此暴露出的货币政策失效和金融监管疏漏等问题,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开始得到深刻反省。 影子银行是一个比较新的金融概念,通常是指游离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从事类似于传统银行业务的非银行机构。影子银行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机构包括投资银行、按揭金融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和对冲基金等。以投资银行为例,其向市场发放信用违约掉期(CDS)等行为就属于影子银行的业务范围。过去美国的五大独立投资银行,即贝尔斯登、高盛、雷曼兄弟、美林和摩根斯坦利,就曾经是衍生品、资产证券化工具以及更高级别的再证券化工具最活跃的创造者和交易者。它们既为投资者提供此类金融工具,也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充当信用中介。当然,影子银行体系不仅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还涵盖了细分的、各种类似或替代传统银行业务的职能部门和金融工具,因此只有在具体账户或金融工具的层面上,才可以更清晰地观察到错综复杂的影子银行活动。 影子银行概念最早在2007年的美联储年度会议上被提出,它之所以“一夜成名”,就在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下,现行的分别专注于传统银行业务、金融市场交易业务的监管体制对它几乎毫无办法。影子银行最主要的特征是:除了吸收存款,几乎所有的银行业务都经营,却游离于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当局的管辖体系。一方面,由于不直接吸收存款,影子银行体系在过去基本上不受货币当局的监管。另一方面,它的银行信用创造情况以及业务经营的外部性与系统性风险,在过去的金融审慎监管中几乎不受约束。 影子银行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对于既有货币和金融监管体制构成了巨大挑战。对于央行的货币政策及宏观调控目标而言,最重要的是将影子银行表外或证券化性质的业务纳入统计口径,掌握这方面的信息以便做出基于充分信息的决策。不过,想把繁杂的影子银行纳入监管轨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庞大的体系以及其衍生出的更复杂的货币信用问题是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前流动性泛滥的直接原因,而在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缓慢复苏的背景下,影子银行的活动同样需要一个复苏过程。 既然是“影子”,就一定有“真身”。目前,世界经济大国和国际金融组织所倡导的宏观审慎监管就是投向影子银行的“法镜”。基于宏观审慎原则的金融监管框架要求,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各类表外与场外交易必须向监管当局汇报,就像监管者在路口和房间内安装了监控探头一样,一旦出现可疑以及不当行为,监管当局就可觉察并随时采取行动。此外,提高资本对资产的保障、更充分估算风险暴露对具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冲击等,都是对包括真正银行和影子银行在内的所有银行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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