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到底有没有害?面对记者费了好大劲暗访得来的“秘密“,质监与工商部门都明确表达了“不好管”的意思,前者说“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太多,自己也无法明确告知记者这些产品究竟能否食用”,后者表示“只管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扬子晚报》12月15日) 此言一出,惊煞世人,闹了半天,不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太无能了,而是食品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商们太聪明了,尽鼓捣些连监管部门也搞不清楚的食品添加剂出来,还把包装弄得像模像样。难怪要靠百姓不断“以身试毒”,媒体三番五次“冲锋陷阵”,才知道苏丹红、瘦肉精、烤鸭油、洗虾粉…… 可细细咂摸,监管部门扯着嗓子将棍子打在“生产与销售商”的无良上,实在是歪理。市场经济,温情的道德逻辑显然抵不过谋利的冲动,做生意赚钱,无可厚非,你可以提醒厂商多流些“道德的血液”,但良心、责任,却不能代替“管理”与“制约”。当知毒造毒、假冒伪劣成为没有任何风险的技术活儿,你能指望谁面对暴利靠自律过活? 何况,监管部门的人员大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其知识层次、智商水平比商贩们更高一筹。假如其始终“火眼金睛”的话,别说卖家不敢轻易造次,就是想蒙混过关、以次充好,那也会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比如,上海曾经一声令下,“满城禁用洗虾粉”,一时间,当地的洗虾粉销声匿迹;再比如,在严查三聚氰胺之时,也没有哪个奶粉厂敢顶风作案……所以,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不是“不好管”,而是监管部门不想管、不愿管。 这其中,固然有食品安全,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交叉管理、分段执法、重复执法的体制性问题,但更关键的在于,监管懒政、工作简单化“无人管”——即便到了行政监管对食品时常高度“失明”与“失控”的阶段,问题食品侵害民众健康,发展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只要消费者没有当场中毒倒地身亡,或形成大规模的社会问题,监管人员可被追究的责任,似乎就不复存在。 不仅如此,有些毒食品已经昭然若揭,一些监管部门公然与众人“打太极”也“无人管”。比如,有查出质量问题后帮企业瞒报、让消费者多吃半年致癌物严重超标茶油的某质监局;有“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堂而皇之为己辩护的某质检官员。诡异的是,对类似帮企业糊弄民众、站错队的监管部门,却无实质意义上的处罚。 可以说,化学底料的火锅里飘荡着监管“无人管”的辛辣。要让监管部门“动起来”,不仅要让食品安全法中明文规定的职能部门问责制真正发挥作用,督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提高责任心。更要实现民众对“监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管”,公开监管部门的所作所为,在官员考评、升迁问题上由群众说了算。在食品问题上谁妄想“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谁指望“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就叫他“光荣”下课。如此一来,谁敢再用“不好管”的托辞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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