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14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的结果。结果显示,在收到的近10万条意见中,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意见占54.6%。
正如征求到的有些意见所提出的,与现行税额相比,车船税法草案只降低了1.0L以下排量的税额,但这只占乘用车中很小的比例,绝大多数车主都增加了负担,因而草案有借节能减排之名搭立法便车提税、加重车主负担之嫌。另一方面,目前乘用车已是税费征收最多的商品。统计显示,各种税费占到购车总费用的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缴纳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都数一数二。而且有些地方还未取消养路费,有些地方还征收道路建设费、环保费等,一些城市拟开征的拥堵费也箭在弦上,车船税大幅上调,无疑将进一步加重车主的负担。在这种情形下,本次征求意见中过半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
车船税法草案于10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0月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征求意见,体现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希望在车船税立法上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吸取其中的合理部分,以进一步完善车船税法规定的意愿。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车船税法草案意见结果,包括公开过半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这一事实,相信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将会慎重考虑民众的这一意见与建议,并将其纳入车船税法立法当中,从而使该部法律能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包括车主在内广大民众的意愿与利益,并由此而使该部法律规定能够制定得更为公平公正。
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征求有关车船税法立法意见并公布征求意见结果,也是践行立法民主的体现。包括全国人大在内各级人大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民众代言机构,理当充分反映民众的诉求与意愿,而其制定法律与地方法规,唯有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吸纳其中的合理部分,经由民主立法程序,才能使相关法律与地方法规更为充分地体现民众的利益,使相关法律与地方法规制定得更为公平公正。而吸纳了民众合理意见与建议的法律法规,由于能够更为充分地体现民众的诉求与利益,能够制定得更为公平公正,因而也就能因为得到更多民众的支持而得到更好的执行。
不过,当前有些立法工作尤其是部分部门立法工作,则是由有关部门关起门来制定的,而没有像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车船税法草案一样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或是征求了意见但却没有充分吸纳其中的合理部分,从而导致相关立法未能充分体现民众的诉求与意愿,却更多地反映有关部门的利益,并由此影响到相关法规的公正性,有损社会公平与正义。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期待更多的立法机关与政府部门在制定地方法规与部门立法过程中,能够像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车船税法立法意见一样,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吸纳其中的合理部分,经由民主立法促进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公平公正,藉此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