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漫游费,运营商全无责任?
2010-12-14   作者:项立刚(飞象网CEO,通信业知名观察家)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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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刚帮朋友处理了一起国际漫游费的事,他是中国移动用户,去了一趟澳门,回来接到11000元数据漫游费账单,他觉得不能接受。
  最近又看到网上热炒的“天价微博”事件,说的是联通用户金娜在俄罗斯发了3条微博,产生了3900元账单。对于这样的情况,一是费用高,二是用户觉得自己没用多少流量,结果出来这样大的账单,自然不能接受。而电信运营商也委屈,因为他们是要把绝大部分钱给国外运营商的。
  那么,对于这样的“天价”计费,到底错在谁?
  首先,这绝不是国内运营商的计费平台出了问题。对于高额漫游费,大家很容易责怪运营商的计费,但事实上,到了国外,就是由当地的运营商来计费,以后再由这些运营商和国内运营商进行结算。国内运营商对于用户在国外的消费情况,只能在收到账单之后才能知道。
  也有用户质疑为什么不能计费封顶,实际上在国内可以封顶,但是国际漫游的情况下,没办法限制外国运营商。而且,由于系统不是实时计费,国内运营商也无法了解你用了多少,没法在你用到一个限度,比如1000元时,就短信提醒你。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会产生大流量?很多人对此感到奇怪。就像金娜说,我只发了3条微博。其实,智能手机后台产生的流量非常多。比如,定制的手机报、彩信手机报的下载功能,彩信的自动下载功能,导航的电子地图下载功能,电子邮件的推送功能,尤其是带有大附件的电子邮件,这些邮件经常可能有数兆,自然会产生大流量。如果使用手机上网,比如上新浪网,使用客户端、wap和直接上www网页,流量差别几百倍,新浪首页全部打开有4兆之多,打开几次就是几十兆的流量,在国际漫游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是成百上千元了。
  那么,运营商真的没有责任吗?看了我前面写的内容,可能会有人觉得运营商完全没有责任。实际上我并不这样认为。我们不可能要求所有用户通情达理,面对这样的大额账单心平气和。运营商必须马上建立国际漫游费提醒机制,对于漫游到国外的用户,通过短信提醒,告知他们不使用时,要关闭数据漫游功能;对于定制了手机报、彩信报和推送功能的用户,在系统感应到用户出国后,要先期关闭这些功能,同时短信提醒用户,在用户愿意开放的情况下才开放。当然,如果电信运营商能就此制作一个科教短片,讲清楚这些问题,就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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