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将从13日起征求意见。措施规定在必要时实施重点交通拥堵路段高峰时段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将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差别化收费。并将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区域交通拥堵收费,择机实施。(12月13日《京华时报》) 在没有民意先行之前,收费肯定会被民众苛责。每每政府政策出台,便会伴随收费而行,民众已经产生了抵触心理。交通拥堵的原因很多,而北京的交通拥堵不单单是车太多的问题,还有其他方面如城市规划、交通基础建设、民众交通意识的普及等等。 我想,比交通拥堵更紧迫的是,如何解决治理交通拥堵顽症的思路。它是卡在政府行政运作过程中更严重的顽疾。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是集聚了政府、专家和民众的大量智慧,是各方经过长时间权衡的结果,没有各方充分的博弈,最后的政策也只能是片面的。对于政策出台前的考察,现实各方利益的综合,似乎政府和专家都省去了这些过程。他们考虑到的只有政府如何立马见效地缓解当务之急,这就像一个运动员吃了兴奋剂,他会取得好的成绩,然而细细考量,他使用了“作弊”的手段,违反了规则,以后也将会尝到兴奋剂之苦。迷信交通费,其长效与短效的区别就在于此。 就事论事,交通拥堵费可以取得暂时的效果,但是它在执行的过程中,政府的口碑之于民众的心理感受,定会折扣很多。我想这就是用收费代价换来的行政苦果。解决交通拥堵顽疾,在于政府要撇开收费的短视,拓宽政策形成的渠道。 收费难治拥堵顽症,原因在于,政府对收费治理的路径依赖。这必然会导致民意与行政效果的脱节。如果动不动就收费,还很容易让民众怀疑治堵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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