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价格听证会有着“涨价会”的“美誉”。但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安排,价格听证会总还是让人多少有些希望,因为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很可能在短期内被利用,但如果制度本身是好的,将来利用这种制度还可以纠正一些东西。但如果连这种起码的走过场都不能真的实行,进步就实在是说不上了。
近日,甘肃兰州在没有举行听证会,只开了个座谈会的情况下,正式上调天然气供热价格,涨幅近30%。天然气供气价格是不是应该涨、涨多少合适,相信不同的利益团体都有自己的算盘,但这个事情无论如何适用于《价格法》的第二十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兰州的政府竟然只开了一个座谈会,找了一群兰州市发改委、城乡建设局、消协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供热企业的代表——也就是基本都是“自己人”——座谈了一下,这个涨价计划就出台了。这个游戏叫做“我的地盘我做主”。
更为离谱的是,涨价的依据是供热企业提供的成本数据。当有人问到“假如这个数据里面有毛病怎么办”时,兰州的成本监审局则称:“这个责任由供热企业自己负责。”您说,他们要是用个假数据糊弄,然后他们承担责任这个倒是没错,那要你们做什么用呢?最后做出涨价决定的不是你们么?干脆弄个自动盖章机放在那里算了,还能省下点儿财政支出。
其实没人说燃气不能涨价,在目前的通胀环境下,燃气企业也是要吃饭的,也要给工人加点薪什么的。但不是说这种天然垄断的企业说涨就涨,听证会是一个社会协商机制,主要就是希望限制这种垄断企业攫取更大利益的冲动。既然提供的是这种法律规定的公用事业服务,就要遵守这种协商机制所规定的程序,哪怕是这种机制目前还只是走过场。
但这种哪怕是表面上的协商机制,看上去都已经让某些机构不耐烦了,很多地方说要涨价,往往被“压”了回去,上面考虑的更多的是“稳定”,怕涨价激起社会的反弹。而装模作样地开个听证会也是很麻烦的,还要事先做好各种布置、筛选各种参与的人员以保证不出状况,直接“裸奔”着涨价是件多方便的事儿嘛!原本的遮羞布就此一脱,直接宣布自己就是要涨价,谁能说出什么来?很奇怪的是,这么做倒不怕激起社会的反弹。
这种底气说明,在这件事上一些地方政府与垄断机构之间的关系还是那么紧密,大概说是穿一条裤子也不算过分,以至于就目前来看,这种赤膊上阵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事例也越来越多。当这种情况出现时,我们就会发现,原本社会上希望的良性互动、协商机制,在更高一级权力无法制约的情况下,实际上很难真正建立起来。因为没有一种力量可以告诉他们:你们必须进行听证。哪怕是法律规定的事项也是可以超越其外的。而这个,正是我们这里良好制度始终不能真正有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