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的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5日在中国改革国际论坛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中国流转税类比重偏高,财产税类比重偏低,特别是对有产群体的财产征税显得很大的不足。总之一句话,中国税制问题还是很多,需要进行改革了。
中国的财税体制也到该改革的时候了。目前中国财税体制的核心框架是在1994年确定下的。到2009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经突破20%。与此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也在稳步上升。从这个角度看,“94年税改”总体上是成功的,基本上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
但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原有的财税体制,在新的时期也暴露出种种问题。首要的问题是随着地方承担的经济建设和公共事务越来越多,财权和事权的不匹配,使得各地方政府不得不在土地和各种收费上打主意。其中,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为14239.7亿元,比上年增长43.2%,直接导致了各地的房价的暴涨,抑制了民众的其他消费,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其次是纳税人普遍抱怨税负过高。现行的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基宽、税率高”。目前,财政收入、各种社会保障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三驾马车”占GDP的比重保守估计已经达到30%以上,占比是1994年之前的三倍以上。税负过高直接挤压了企业和老百姓的收入。在GDP这个蛋糕划分中,出现了国富民穷的局面,这是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隐患。而流转税的负面影响是迫切需要税制改革的另一个原因。目前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这种税收主要来自于生产和贸易企业,因此,政府及其官员关注的重点放在企业身上,财政也就异化成建设财政。这直接导致了众所诟病的“GDP崇拜症”。同时,流转支出环节征收,对存量基本没有触及,这就使得富人的富裕程度和纳税程度不能匹配。收入分配体系很难有实质性的改变于此不无关系。
既然现在的财税体制已经暴露出各种问题,进行改革就成为必然。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次税改的主基调是微调,1994年颠覆性的税改形式不会重演。税改早已突破了经济体制的范畴,成为社会话题、政治话题,牵一发而动全身。1994年,中国总的财政收入只有区区几千亿,利益调整的难度相对小。而到2010年,中国的财政收入将超过8万亿,从全球范围来看,这也是个绝对的天文数字。改革牵涉的金额和利益集团无数倍扩张,其中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将直接阻碍财税体制改革的进程。
微调式税改的情况下,新税改的方向性需要明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应该是需要坚持的原则。
在这些原则之下,减税要成为大势所趋。随着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过高,社会分配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在财税体制中,减税将成为“藏富于民”的一个主要的工具。但减税也不是简单的减,而是要在总量减税的情况下,有减有加。为了达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以新增加出台资源税、碳税等。为了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可以再税制向进行调整,从流传税转向财产税,让拥有更多的财富的人少减税甚至增税,比如增设遗产税、物业税。而低收入阶层,可以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等各种方式实行减税。
而且,完善预算透明制度又是其中重点。如果不透明,税改永远没有意义。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一度远离纳税人的“闭门财政”将抛开神秘的面纱,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上实现“开门财政”,让纳税人读得懂、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