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资委下发“清退令”,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8个月后,仅有7家央企转让了股权,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目前,监管部门已下发“红名单”,要求银行只能对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发放贷款。(《中国证券报》12月6日) 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09年全国产生的90多个地王中,央企就占60个左右。在公众舆论对“地王”的围攻中,拥有“出身”、“不差钱”等优势的央企成为众矢之的,基于此,国资委于3月19日宣布,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退出房地产业务,并且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此举曾引起坊间一片叫好,但实际效果不容乐观——时至今日,绝大多数央企依然按兵不动,全面退出更是遥遥无期。 实际上,目前的尴尬局面早就在业内人士的预料之中——尽管“清退令”本身很给力,却一直不被业内人士所看好。其中主要原因是,已经产生的“地王”不会因央企退出而消失,谁来接这“烫手的山芋”?另外,国有重大资产的剥离重组,必然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更是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显然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清退令”本身尽管措辞严厉,却并没有规定具体日期,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多数央企无休止地拖延、观望似乎不难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即使这些央企全身而退,有实力和能力接手的多半只是剩下的那16家央企,如此一来,所谓“清退令”不过是减少竞争数量,维护原有垄断而已。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清退令”施行不久,各地依旧“地王”频出,其中的胜利者依旧大多为央企,乃至于公众纷纷猜测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已发生调整,更有甚者,怀疑国资委只是虚张声势。国资委此番以更加严厉的姿态表明了态度,但依然未能解决央企内部存在的问题,央企是否能应声而退委实值得怀疑。从某种程度上说,央企“清退令”的难以推行,不失为国内房地产调控的一个缩影——调控区区数十家央企尚且如此困难重重,想要调控国内楼市谈何容易? “清退令”之后不久,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国十条”出台,由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二次调控接踵而至。然而,与调控越来越紧相对应的是,楼市日渐升温——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11月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较上月上涨0.82%,十大重点城市中,除南京环比下跌0.07%外,其他9个城市房价平均环比上涨0.41%。一面调控一面升温,房地产市场似乎深陷“越调越涨”的怪圈而不能自拔,当“第三轮调控势在必行”的声音再次响起,眼前这尴尬的一幕与“清退令”何其相似?房地产调控的主要目标,在于消除投机需求,使自住需求成为市场主体,在投机需求屡屡高奏凯歌的市场环境中,他们如何肯轻易放弃那唾手可得的巨大利益? 包括“清退令”在内,任何调控手段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前瞻性,更在于执行力。如果没有这两种基本条件为保障,无论怎样措辞严厉都不过是“空调”的习习凉风。平抑房价、落实调控,请先从那些央企入手——如果连几十家央企都调控不了,还能拿什么来调控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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