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8月《新京报》报道湖州吴兴区四名镇干部私分大地震捐款一案时,使用了“捐款疑云”的说法,但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很快公众就认定了“好人”“坏蛋”,但事情并非如此非黑即白。据《21世纪经济报道》12月3日的报道,本案终审认定四个镇干部共同贪污捐款62万元。但事件的反思,不应止于要求贪官人头落地的层面。 湖州捐款门暴露出了“双重烂账”。第一重是当年捐款时,各级官员视之为政治任务,重成绩、不重监管,忽视捐款人权利,结果成了一笔糊涂账,多捐少记、重复登记、挪用捐款名义等怪事不断。第二重“烂账”是建立在前一重的基础上的,却成了定罪的铁证,结果被辩护律师点到了穴道。 2008年汶川地震,吴兴区织里镇政府组织街头募捐。有8.5万元的钱因为银行停业没有存,主管领导孙水荣(据称之前出过车祸,头部受伤),把这一笔塞到沙发底下。整整一年多后,清洁工发现了那包钱。这么大的一笔捐款能被集体“遗忘”,这本身就说明制度漏洞的严重。当年捐款时,群众热情很高,政府根本来不及对每个人开收据,于是对于1000元以下的捐款不登记,不过据工作人员回忆,其实千元以上的也没完全登记。这是“多收少记”,还有“少收多记”的,有三家企业将60.3万元的捐款,直接汇入区里的财政专户,并未经过镇里,却也成了镇里的捐款成绩。还有,镇工会被上级要求完成5万元“特殊工会费”任务,主管领导大笔一挥,公众捐款中的5万元“划拨”成了工会的捐款。总之,一方面是政府应对募捐的经验的确不足,一方面在政绩本位下,捐款数字成为攀比政绩所在,忽略了捐款人的权利。于是,一笔烂账诞生了。 此案法院一审时认定四个镇干部“截留捐款113万元,其中私分62万元,另有截留的51万元去向不明”,公众对此十分愤怒。其实,这笔账也是建立在之前的捐款糊涂账的基础上的。 一审认定,2008年5月16日下午,前述四人将捐款运到镇政府,截留51万元,但除口供外,没有其他证据,于是法院认定这笔钱“去向不明”。二审时律师找到镇文化站拍的照片,证明捐款箱当天下午根本没有离开过现场。结果二审法院改判,不再提那51万元的事了,四人的贪污额跌到62万元,不过四人的刑期没有跌。而且法院依然认定四人在5月17日下午,又把捐款箱运到镇政府里私分了。 这回律师的“人品”用完了,他们没有找到直接证据反驳,只有一堆间接证据——比如,四个被告人彼此矛盾的口供一起成为有罪证据;镇政府的保安证实没在监控中见过捐款木箱,对此终审判决书里的解释是:“保安人员没有看到不等于捐款木箱实际没有搬入镇政府”。 其实,捐款的数字,已经永远成为一个谜:政府部门把公民的捐款数字搞成一个谜,四个公民因为谜一样的数字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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