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土地问责总是“高声喊,低声问”,难以见到有实质性动作跟进。由于土地问责总在“逗你玩”,使违法用地变得有增无减。 依照国土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2010年土地违法问责名单已经基本确定,问责工作近日就将启动。最新的消息显示,本轮问责对象可能涉及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据12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8月份,媒体曾对国土部土地问责进行密集报道,即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将被问责,包括记大过、降级或撤职等。 但三个月过去了,土地问责变成了“逗你玩”。现在,三部委又重新拿起问责大旗,从社会各界和网友们的反映来看,普遍认为,此次问责,也极有可能是在喊“狼来了”。 因为,近十年来,土地问责总是“高声喊,低声问”,没有实质性动作跟进。国土资源部的相关人士就曾透露,1998年至今,县级以上的干部因为违规违法出让土地而被处理的可谓凤毛麟角。 按理讲,国家并不缺少土地问责制度的架构。2000年3月,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首次对土地违法官员,进行了问责制度设计;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增加相应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量纪标准的规定;2008年6月,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修订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紧接着,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三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就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行为,做出更具体明确的处理办法。 根据边际效应递减原理,相同或类似的内容每重复一次,其效力就减弱一分,重复的次数越多,效力就越差。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国家土地问责政策一个接一个出台,但多是以整改的方式收场,真正处罚的少,在绝大数地方成了“一纸空文”。由于土地问责总在“逗你玩”,违法用地事件有增无减。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2万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其中耕地4.4万亩。 因此,与其依靠部门力量问责,不如祭出法律重典这个“杀伤性”武器:除认真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外,还要对土地违法情节严重的,予以刑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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