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来,为平抑菜价,上海市多数区县都在不同程度降低菜场摊位费让利于民,“平价菜”、“直销菜”则相继入场,政府、菜摊主、菜场经营方初步达成平抑菜价之共识,与广大市民一起共度菜价高企之时艰。
前一阵子,长宁区稍显落后,区内现有33家菜场下调摊位费及推进“平价菜”、“直销菜”均慢了半拍。长宁区商委昨日承认:区内现有菜场中,2/3已归私人资本经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很难强行对私营菜场摊位费做出硬性下调规定。为此,区里决定拿出一笔专项民生投入,回购区内所有私营菜场经营权,重新恢复菜场的公益属性。
城市菜场必须保持公益属性乃市场经济形态下,仍然必须坚守的底线之一。早在今年8月初,眼瞅着上海菜价节节攀升,早报特意发表《菜场可否向公益性再进一步》的“东方评论”。该文始终围绕菜场必须回归公益说事讲理。道理很清楚,本市菜场摊位费普遍占到菜价的三到四成甚至更高,若菜场继续由私人资本经营,降摊位费平抑菜价就属空话一句。
前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推出沪版稳定物价“十二条”及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该会议要求“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场要坚持政府公益性,把中心城区标准化菜场作为重要基础设施进行配建”。尽管在内行人眼里,会议只把“坚持公益性”定位于标准化菜场,而上海目前的菜场有标准和非标准——也即国有与私营之分,但这毕竟是纠正历史形成的“泛市场化”之错的良好开端。勇敢迈出纠错的第一步,再迈第二步、第三步当是顺理成章的事。这一顺应民意的正确决断由政府会议专门强调,笔者读来尤感欣慰。一段时间内,这一决断若能在各区菜场得到普遍落实,无疑牵住了平抑菜价的牛鼻子,从长远看,则系稳定菜价的“固本策”之一。
欣慰之余,昨日还有则报道读来令人惊讶和错愕。浦东周浦镇周浦菜场异地重建完工,原摊主若想继续经营,必须接受摊位费暴涨之现实。摊位费暴涨近乎离谱:翻新前,蔬菜摊位费一年2000元,翻新后一年10000元;猪肉零售摊位则由一年8000元上蹿至20000元。前者涨5倍,后者虽比较“温柔”,也涨2.5倍。
此举遭摊主集体抵制,镇政府官员声称,涨价后的摊位费仍低于周边地区菜场摊位费均价,涨价合情合理。何言合情合理?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一负责人回应记者“镇政府投资约4000万元”云云,言下之意,摊位费不暴涨,镇政府靠什么收回投资?
而问题在于,既然周浦菜场异地重建由镇政府投资,那么,该笔投资的性质就是不折不扣改善民生投资,而只要是民生投资,惟一的投资回报只能是周边民众的方便、实惠和满意,岂有暴涨摊位费收回投资的道理?那分明是周浦镇政府把投资重建菜场当作了一笔“生意”。
暴涨的摊位费,必定进入蔬菜零售价,从而抬高其价格,这与中央和本市“抑物价保民生”的大时势并不吻合,希望有关方面给予有说服力的解释,如有偏差,则予以纠正。与此同时,尽管周浦菜场摊位费如此暴涨,却仍然低于周边菜场的摊位费均价,不知周浦镇官员此说是否有依据,若有依据,上级政府也应一并加以干预。
同时,希望长宁的回购决断早日付诸实施。各区则当如长宁那般,对本区由私人资本经营的菜场作一番梳理,并及早安排回购资金作同样的纠错操作。这一步早晚都得走,越早走越主动,越拖沓市民怨气越大,日后回购成本也越高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