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司法领域的公平正义问题由于与人们合法的权利和义务密切相关,更是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司法公正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进司法公正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当前应主要把握好确保法律法规制定的公正与司法人员适用法律过程的公正这两个着力点。 确保法律法规制定公正。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和要求,是否最大限度地考虑了不同主体的合法利益诉求,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公平正义的原则和要求体现得较为充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都是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的,是最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要看到,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比如,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时间还不长,有许多法律特别是程序法需要进一步细化。长期以来,一些人仅仅把程序看作实现实体公正的手段和工具,只强调程序在保证实体公正中的作用,而不承认程序具有独立于实体目标之外的价值和意义。这种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人们单纯追求结果的公正即实体公正,不重视甚至忽视法律程序的公正。实际上,程序公正不仅有助于形成正确的裁判结果、实现实体公正,而且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蕴含着公平、公正、合理等理念和要求。因此,应继续加强诉讼法等程序法的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程序公正的理念。 确保司法人员适用法律过程公正。司法人员适用法律的过程是否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和要求,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部分司法人员素质较高,能够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但还需要在一些方面加以改进。一是继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使其充分体现辨法说理的作用。司法裁判文书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以及对法律的适用过程是否给予准确、充分、透彻的阐述,直接影响当事人和广大群众对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是否公正的判断。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大力加强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工作,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也都增强了这部分内容。今后,应继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做到叙事清楚、说理透彻,全面展示论证过程,真正保障当事人对裁判理由的完整知情权。二是加强法律解释方法的研究工作。法律制定出来以后如何适用到具体案件中,是法律解释方法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司法人员只有深入了解法律解释方法,才能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阐述清楚法律规范与具体案件事实之间的对应关系,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三是继续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必须具有相当高的法律素养。法律条文大都是一些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法官能否联系具体的案件科学合理地运用好这些法律规定,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是否正确,直接关系法律规定能否最终实现,是衡量法官是否称职的一个重要标准。一个不称职的法官,不仅会影响判决的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会影响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因此,应在提高法官资质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对法官审判技能的培训,提高法官科学运用法律,独立地、高质量地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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