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务院近期开始启动的“临时性价格干预”举措来看,目前中国的通胀趋势不容乐观,需要紧急措施来遏制物价的快速上涨,尤其在目前全球流动性泛滥的情况下,输入型通胀让我们很难找到一剂灵丹妙药来解决“综合通胀”。
从以往西方国家治理通胀的经验来看,无非就是紧缩货币、紧缩财政,实施总需求管理;或者实行总供给管理,通过提高生产率、减税等措施来降低生产成本,以增加产出的方式来平衡过多的货币供给量;要么就以收入管制的方法来稳定物价,比如强制控制职工货币工资增长要与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长一致;另外一种就是价格管制,通过反垄断法来制止定价过高和哄抬物价的价格操作行为。
对于日益膨胀的物价,我们究竟应该采取哪种措施?
让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紧”?显然不符合中国经济当前的形势。于是,有人建议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应定调为“松财政、紧货币”,让财政来承担保增长和保稳定。但如果紧缩了货币,会让国内的民营、实体经济更加困难,而财政挤出的“国进民退”现象会更加严重。况且,紧缩货币抑制通胀是建立在“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太多的货币追逐太少的货物)的逻辑基础之上,现在的实际情形是产能过剩、需求不足、流动性泛滥和输入型通胀共存的局面,简单依靠紧缩货币的方式根本解决不了通胀。并且,在全球量化宽松的大环境下我们采取逆势紧缩的货币政策,会让中国沦为全球套利资金的“热钱池子”,从而这些巨额增长的外汇占款又迫使央行发行更多的基础货币来对冲,中国紧缩的结果就成了“内紧外松”,会“紧”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反而会让股市、楼市等资产领域的价格泡沫越来越大。
在中国实施全社会的工资管制也未必有效,因为中国的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少数人拥有大量的财富,实施工资管制只会让工薪阶层在通胀中更痛苦。况且,“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居民收入要与经济增长同步,显然收入管制有悖于这种精神。而且通过压榨低收入者也根本解决不了通胀问题,反而要对低收入者给予通胀补贴,同时要尽快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尽早理顺工资与价格的市场关系。
对于中国这个行政执行力比较强的国家,实施“价格管制”可能效果会比较明显,但这治标不治本,只能起到短期抑制价格的作用,而造成价格上涨的因素并未消失,同时也会损害市场运行机制,给日后留下诸多后遗症,如果拿捏不当将有可能会“把聋子治成哑巴”。
而中国此次选择“临时性价格干预”,是在确保供应、实施补贴与价格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监管市场秩序等综合措施下,而且是以“临时性”身份出现,所以我们不用过度担忧“临时性价格干预”会回到计划管制。但我们希望,“临时性价格干预”在干预的过程中不要走形,防止沦为权力寻租的新工具。因此,在“干预”的过程中应该慎之又慎,要有针对性地干预过度、过快的不合理涨价行为,不宜大面积“管制”,一旦商品价格上涨恢复合理速度就应该立即解除干预。
有很多人不赞成对农产品价格实施“干预”,他们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可以惠农和补贴农民收益。但据我们观察和调研,农产品价格短期暴涨其实农民不但拿不到太多的好处,反而有可能会成为“价格幻觉”下的受害者,现在很多炒作农产品的财团已经控制了上游和下游渠道,他们事先低价囤积(比如大蒜、绿豆等可储藏的农产品),然后通过舆论渲染通胀、故意减少市场供给量和采取批发对敲等“做市”手法故意制造稀缺,从而哄抬价格。很明显,在这个涨价过程中,只有“坐庄”的人得到好处,而农民在涨价中很难得到好处,反而在虚幻的价格指示下,农民又开始大面积、盲目地增加种植“高价格”的农作物,结果在第二年会制造更多的产能过剩,价格又会出现大跌,显然农民是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的受害者。当然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也是通胀和物价快速上涨的受害者,当务之急除了给低收入者实施消费和价格补贴之外,对恶意炒作、垄断的合理干预,也是维护市场公平之举。
除此之外,调整CPI的权重构成也迫在眉睫,否则不合理的CPI会诱导全社会涨价。目前食品类权重(2009年食品类在CPI中的比重为32.79%)在我们的CPI构成中占大头,但这种结构已经不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家庭支出,应该降低食品类权重,适当地提高居住类、医疗保健类、娱乐教育文化类价格的权重,以更有效地体现全社会的物价总水平,避免误导宏观决策部门和各类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