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从某种意义上讲,资本账户管理是汇率制度的一种补充,则在中国汇率制定走向完全浮动之前,如何明确资本账户管理原则,是中国金融战略研究中继汇率问题之后,必须说清的一个重大问题。
国际上大量学者通过的实证研究,比国内一些学者更坚定地认为,资本账户开放确实能促进经济发展。但是,这是有条件的。如果假定条件不成立,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同样是不确定的。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货币、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机理看,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形成并延续至今的国际货币、汇率制度,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从危机国家的内部政策看,没有处理好汇率、资本账户开放和国内经济、金融改革之间的关系,恰恰是危机发生的重要的内在原因。资本账户开放与危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促发”或“防止”的关系。但资本账户开放对金融危机有一定的催化作用。
IMF调查回顾了35个经济体金融自由化的经验教训,在发生危机的24个国家中,有13个在危机前的5年内完成了资本账户自由化过程。又对其中14次发生严重危机的国家进行进一步考察,发现9次危机中,净资本流入在危机前2~4年内是大幅增加,超过了GDP3%的关口。当然,资本账户管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国际资本流动的异常发生,有助于应对因金融部门脆弱而造成的各种风险。在一国经济结构或深层次机制存在扭曲的情况下,汇率制度与资本账户开放的不同组合,对宏观经济稳定的影响各不相同。
因此,汇率制度的选择,往往需要将资本账户开放状况作为重要的经济背景或特征进行考虑。从国际经验看,总体而言,凡是在完全开放资本账户前实行灵活汇率制度的国家,所获得的中期效果较好。而在汇率严重失调的环境下,资本账户管制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或者说,在汇率失调严重而套利收益足够大时,资本管制的有效性会迅速下降。
上世纪80年代的阿根廷、智利、墨西哥、委内瑞拉和90年代的泰国、印度的案例,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印证了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其实,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相关国在采取浮动汇率制之中,美国、加拿大、瑞士三国的资本开放时间较早,其他发达国家都是在长时间浮动汇率经验积累之后才逐步开放的。日本是1980年、德国1981年、澳大利亚1983年、新西兰1984年、瑞典1989年、法国1989年、意大利1990年、西班牙1992年、冰岛1995年。
在中国未来,必须坚持资本账户的开放,那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全球化需要金融全球化的配合;我国未来面临的经济、金融发展中的重大挑战,需要放在国际金融市场环境中解决,如环境、资源的约束、居民财富高积累后的投资回报;人民币国际化战略需要资本账户进一步开放的配合;以及随市场开放度的扩展,资本账户管制有效性下降后不得已的选择。同时必须看到,我国资本账户充分自由化的各种条件又没满足。简单地扩大市场边界,并不能给本土市场带来效率。如果不坚持“以我为主”原则,有可能被迫融入别人市场,不但不会提高本土市场效率,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坚持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是我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核心原则。这一核心原则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在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扩大到一定的幅度,并在基本达到市场均衡汇率水平之前,仍宜保持对资本流出入的一定规模的控制。
第二,资本账户开放一定要与国内市场化改革的进程相衔接。具体包括:要素价格机制改革、服务领域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税制的改革以及金融业充分的市场化改革,使得把包括金融市场内在的由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外部性,尽可能控制在市场可承受的范围内。
第三,资本账户的开放应结合人民币区域化的进程。虽然资本账户开放不能以人民币区域化为单一目标,但可以沿着人民币区域化这一主线,相互配合,逐步实现。在未来几年内,资本账户开放既可以在外币为主的环境中实现,也可以在逐渐以人民币为主的环境中实现。这也许是中国资本账户开放区别于一般转轨国的显著特点。原则上,今后凡是允许以外币进行的资本跨境流动项目,也应允许人民币进行。在管制的放松上,若情况相同,人民币跨境交易的开放应先于外币计价交易的开放。
第四,资本账户开放要与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提高宏观调控的灵活性相适应。具体讲,面对逐步开放后的巨额跨境资本流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巨大套利压力,往往会出现原来以数量、行政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有效性直线下降的现象。因此,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推行宏观调控手段转向以价格、间接(以激励约束机制为基础)工具调控为主。
第五,对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资本跨境流动,应采取不同的管制思路。其中,对非法及因政治因素的资金流出入,不是以通常的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而应通过反洗钱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