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社发了一篇关于网络借贷的调查,目前在网上注册的网络借贷平台全国有十家以上,月交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并且仍在快速增长。“只要在专门的网站上发一个需要借款的帖子,不到半个小时,就会有人愿意借钱给你!”当然,作为例牌,新华社假“业界”之口,呼吁金融监管尽快介入制定规范。 对于新生事物,不管有病没病,就“呼吁监管介入”,几乎成了一些官方媒体的套路。可是,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监管介入”吗?其实未必,有时,让民间生意模式自我寻找信用管理手段,可能比“监管介入”要有用得多。 从新华社的报道来看,现在的网络借贷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资金较大的创投机构从事网上借贷,一种是网站作为平台只提供服务,不直接放款,借贷双方在网上自行撮合。套用电子商务的术语,前者类似B2C,后者类似C2C。 因为交易的产品是钱,可能人们本能地感觉到风险惊人。可是,只要回顾一下网络购物的成长史,我们就能对电子商务的自我管理能力感受至深。在中国,有件很幸运的事情,就是监管机构在淘宝、易趣们的成长过程中,没有过早介入。这让网络购物在高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能够形成一整套以支持交易顺利进行为主要目标的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手段,以至于在原本虚拟的网络中,“信用比黄金更宝贵”竟然比现实当中兑现得还要彻底。 可是,同样的风险管理,如果让监管部门来做,可能就是截然不同的一种逻辑。因为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的指导思想从来都是方便监管,而不是鼓励交易。所以,监管介入之后,最为常见的做法就是抬高门槛,增加程序,提高成本,减少交易,最终实现减少违规。对很多生意模式而言,监管太早介入,很可能还没发育成熟就已经窒息了。 同时,一旦监管介入,其依据的更多的是官场逻辑,而不是行业规律。 可见,监管介入太早,权力就会不允许这个行业犯错误。可是,不犯错误,就不可能有成长和进步。所以,对于网络借贷这种事情,晚一点监管介入,给行业多留出一点时间,让大家多一点行业自我管理,自我修复的机会。这才是尊重行业规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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