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民革中央对此的提案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二是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三是大规模用车社会化。四是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据11月22日《京华时报》
公车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各地已经推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但效果都不甚理想。譬如“厅局级以下官员取消专车”,其实并不是什么新思路,很多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中都有此“规范”,实际上却是一纸空文。按规定没有“专车”的官员,依旧是乘坐着对应其级别的专属官车,如果真要被查起来,也能自圆其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左手监督右手,自然难以落实。
再譬如发放车补。通常的做法是,按照不同的级别“排排坐吃果果”。发放车补,正县级多少,副县级多少,正科级多少……等级分明一目了然。在这种改革制度设计下,某地就出现了8万元一年的车补。车改的本意,是降低政府财政成本。但从少数人拥有专属公车的权力,到所有在编人员都享有规格高昂的车补,如此车改即便是真是“省钱了”,也省得非常有限。实际上,领了8万元车补的“厅局级以下官员”,就不坐公车了吗?恐怕是车补照领,公车照坐,耗费的财力说不定比车改前还要高。
这些年,为了治理公车私用这一顽疾,各种规范和“办法”出台了不少,但公车私用现象仍然是屡禁不止。之所以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主要原因有二。其一,车改没有摆脱官本位意识的“束缚”,“按级别车改”说到底是将“车轮腐败”隐形化,以改革的名义,轻而易举就实现了对公车特权的货币化或者其他形式的赎买;其二,公车私用的本质是公共权力滥用,只管“车”而忽视了对于权力的监控,本末倒置。
所以说,公车改革不在“改”而在“革”——“改革”的思路和方案早已是共识,不缺制度缺落实,而要抓落实就真正要“革除”一些东西,治理公车须先从“治人”开始。将公车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从“权力”的手里剥离出来,在公车配置、公车使用和管理等多个环节上建立细致周密的制度监控体系并让之切实发挥作用,同时将公车的调配权与直接使用公车的权力“脱钩”,辅以公共监督,多管齐下,以制度监控为主,公共监督为辅,才能取得实质性的公车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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