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21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此次国务院通知选择由新华社进行发布,使人们感觉到此次的防通胀正在进行一场舆论的“全民动员”。这是官方利用媒体进行市场“预期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 措施保障方面,我们观察到,16项措施中有属于长期“治本”的部分,如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等,更多的属于短期的应对市场涨价冲动而采取的“治标”措施,与近期以来的管制措施一脉相承,如协调保障农用物资的供应、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实行“米袋子”与“菜篮子”的首长负责制等。政策作用的目标,主要以行政手段措施,对市场炒作等投机行为以及投机冲动进行控制。 政策效果方面,对物价直接行政干预的作用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可以缓解成本推升型通胀,如价格管制配合价格补贴,通过对经营者进行成本补偿的方式,可以避免或者减轻价格向消费者转嫁的压力;二是通过对物品囤积、炒作等投机行为进行打击,以挤压投机者暴利的方式避免价格向下游进行传导,从而对于人为抬升引起的价格上涨起到立竿见影的抑制作用。所以我们认为,行政管制对物价控制的短期效果,实际上无需怀疑。而“全民动员”式的舆论动向预示的是上下各方在认识上取得了一致,政策的落实使人们有理由期待,物价的快速上涨势头在全国一致的努力之下,是能够管控得住的。 而行政管制手段的政策效果只在于短期应急,同样也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长期来看,人们更需要关注的还是物价控制的“治本”之策。 “通胀从来都是一个货币现象”,这是站在资本循环与周转的角度来说的。而从实物循环与人们预期角度来说,通胀同样意味着供给的相对短缺,如果供给充足,市场一般并不惧怕价格的上涨。比如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的上涨没有也不太会引起人们的恐慌,原因是人们相信相关物品供给充足,只要流通环节畅通以及政策对供求与流通的保障与疏导合理、有力,严重通胀并太可能会发生。 如此来看,长期的“治本”之策应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商品循环与周转过程中的供需平衡,这其中既包括对需求(尤其是市场不合理需求)的控制,更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满足市场需求的供给增长;二是货币政策的适应,避免人为过多注入流动性。从宏观角度来看,这两个方面做得好了,物价涨升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当然,我们也知道,既有问题出现的成因是复杂的,问题的解决同样也是复杂的。但有一点应该是明确的,那就是政策的中长期目标,应该是朝向这个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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