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和360终于向用户低头认错了。两家公司从前段时间的剑拔弩张,到现在的“服服帖帖”,工信部的通告的确立竿见影。 但问题是,相信很多人对腾讯和360大战(简称3Q大战)能否真正“消停”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原因很简单,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在没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不可能因为行政部门的一纸命令,而放弃巨大的经济利益。如果遵循市场经济的各项游戏规则,3Q大战两位主角间的见招拆招,其实并不会引起这样的震动。但关键是,目前中国互联网市场的现状,就好比美国西进运动时的“狂野西部”,除了手握老枪疯狂地跑马圈地外,根本无法容忍其他人在自己的领地转悠。因此,在“用户至上”、“得用户者得天下”的中国式互联网“狂热”下,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撕破老脸,和对手玩命儿死磕。 事实上,作为中国开放度最高、竞争也最为激烈的市场,互联网产业曾在这样的自由竞争氛围中,经历了技术和产业双重快速发展,不但创新了一大批可以和国外企业分庭抗礼的技术,也诞生出腾讯、360这样为人称道的互联网企业。但这样放任自流的“狂野”发展,终究会有一个尽头。就好比今天的3Q大战,当网络巨头们的底盘无法进一步扩大,因为争夺用户而产生的利益战争就在所难免了。 不管腾讯是否用一种“永远在抄袭”的策略在霸道地维护自己的生存空间,也不管360是否还继续着周鸿祎“流氓软件”的拳脚功夫去搏杀出一片天地,现在的中国互联网产业需要的不是谁对谁错的道义,而是能够勒住腾讯、360这样野马的“秩序”。 虽然从版权和知识产权等政策法规上,很难给腾讯贴上“侵权者”的标签,但以腾讯和360们现在的庞大身躯,完全有可能将“强者通吃”的法则玩弄得游刃有余。所以,出于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必须有人站出来,用“秩序”去规范那些实力强劲的“大鱼”,还要用“秩序”保护那些有创新精神的“小鱼”。 《反垄断法》似乎可以成为这种“秩序”,但互联网世界在技术上的日新月异,使《反垄断法》很难用于判定具体案例。另外,《反垄断法》还有可能成为竞争对手间进行新一轮攻击的全新武器。因此,将于11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的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以及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法易网CEO王丰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请对腾讯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就成了所有互联网用户,以及所有想成为马化腾、周鸿祎那样的网络英雄的创业者们所关注的问题。 我们不反对做大做强,但反对不让别人做大做强;我们也不反对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反对不让别人保护自己的利益;我们不反对竞争,但反对不让别人竞争。3Q大战只不过是中国互联网产业从无序的“狂野”发展,到被“秩序”管制,最终到有序发展的序曲。现在,3Q大战的双方暂时偃旗息鼓,但后续的诉讼却接踵而来,也注定了这条通往“有序”的路不会是坦途。但不管这些诉讼和调查的结果如何,都将会是“有序”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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