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廉租房建设资金面临的问题绝不是“富裕”而是“十分紧缺”,在这个前提下,对于挪用、套取廉租房保障金的部门,仅仅点名批评是不够,仅仅让他们把吃进去的吐出来也是不够的,严厉的问责必不可少。
据《证券时报》报道,审计署17日公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07-2009年间,共有逾2.1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
调查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有6个城市和4个县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1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