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iPad进口税之争说起
2010-11-15   作者:余丰慧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余丰慧

  商务部与海关总署针对iPad进口税的争执近日成为媒体焦点。事情源自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根据这一规定,个人在境外购买一部iPad,入境时需缴进口税1000元。这不但让喜欢到国外“扫货”的人乱了阵脚,还引发了商务部的关注。据媒体报道,商务部已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咨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税率过高。
  从海关方面来说,“进境居民旅客只能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并不是什么新规定,早在2007年入境个人物品征税调整后,5000元人民币就是起征点。海关只是严格执行旧规罢了,没有什么过错。
  从商务部来说,发函咨询海关总署也没有错。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移动通信设备(包括iPad)、各类计算机等早在2005年就应该实行零关税,现在仍然按照5000元人民币起征点征税,的确与WTO规则不一致。
  海关没有错,商务部也是正确的,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笔者以为,这其实暴露了税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就iPad进口税之争一事来说,问题之一是管理上各说各话,前期就有媒体爆出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对我国有多少税种说法不一,引起轩然大波,如今,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之间的iPad进口税之争,再次说明一些政府管理部门在协调沟通上存在很大问题;问题之二是执行上松松紧紧,海关重申2007年的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便说明了过去执行得不够严格。跳出iPad进口税之争一事来看,税收上的问题还表现在新税种开征、老税种修改缺少缜密论证,随意性太强,老百姓意见大,远的有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备受诟病,近的有节能减排旗号下车船税征收标准修改引发的巨大争议。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Dior Homme的iPad Case新品 2010-11-10
· iPad入境该不该收关税? 2010-11-10
· 交通银行:首推ipad版手机银行 2010-11-05
· iPad玩法“新得” 省力单手握 2010-10-19
· 香奈儿也推出iPad专用包包 2010-10-12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观点擂台:“金本位”复辟?·[思想]央行官员经济学家展望十二五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