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的房价已经使商品房从地方政府眼中的唐僧肉变成了烫手山芋。尤其是最近,在楼市调控政策下一直呈僵持状的房价,到今年9、10月出现了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环比上涨0.2%。商品房“限价令”也由此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限价令”的核心内容是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当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时,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省级物价部门有权直接出手限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如直接限制利润水平、直接限定销售价格等。
房价的高企,表面看是开发商惜售和投资客囤积居奇,实质上导致房价过快增长,罪魁祸首是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将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扶植的产业政策所导致。
首先,从货币政策看,今年以来,前三季度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
D P)为26.9万亿元,截至今年9月末,广义货币余额已经达到了69.64万亿元。历史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G D
P是1978年的92倍。但同期广义货币供应量2009年60.62万亿元却是1978年859.45亿元的705倍。这意味着,无论是过去几年还是在严厉的宏观政策调控下的今年,商品房作为资本市场的储蓄池,在水涨船高的因素下,出现价格上涨和货币政策密不可分。
今年以来农产品频遭游资炒作,也从某种程度上解释了由于调控暂时无法进入商品房市场的资金的投资渴求。作为资本市场的蓄水池,房地产市场不能承担这一责任后“整体流动性过剩”恐怕很快就要到来。
其次,从产业政策角度看,十几年前推行的房改以及种种鼓励买房的政策看,商品房在一定程度上对拉动经济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依赖简单地卖地皮来谋取地方政府G
D
P的方式既简单又高效,使得从基层开始就不急于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也是房价背后的各种利益集团所希望看到的。
最后,回到“限价令”本身看,这一带着浓厚的行政手段的政策,到底出台的可能性有多大,相信专家和有关部门还会进一步论证。需要提请有关部门注意的是,“新五条”刚出台不足两月,目前正是政策效果的观察期,出台“限价令”的时机是否过早。
抛开商品房的属性不算,关于“限价令”的讨论,本身就是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不和谐的插曲,如果凡是高价的都可以通过“限价令”一限了之,那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将丧失殆尽。政府的“有形之手”一旦“出手”了,市场的“无形之手”就只能“收手”。商品房的价格可以限制,民众的需求是无法限制的,在商品房尚属稀缺资源的情况下,谁有资格买限价房?是回到最原始的单位分房制度,还是向福利彩票学习,通过摇奖来抽签?
简而言之,限价令下,被压抑的需求必然只能谋求不正当途径交易,被限价令管制住的资金,也只能向政府还没有顾得过来的地方去“捞偏门”。这很可能导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一直在建设的市场经济体系失效,政府再次回到大包大揽的角色上,这种结果谁都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