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出台的车船税,打着节能的旗帜。节能是个幌子。从征税的办法、汽车行业的发展模式,都无法实现节能,车船税有钓鱼式税收之嫌。
购置税优惠与车船税排量不衔接,有钓鱼式收税之嫌。
按照草案,排量1.0L以下的车主负担下降,草案除保留现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可以减、免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免征车船税。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免税;新能源车实际应用者不多,暂且不论,到底什么是小排量车有必要深究,政府对小排量车的定义前后矛盾,陷人购车、剪人羊毛。
托车辆购置税优惠之福,今年是我国汽车销售的爆发之年。车辆购置税的范围包括,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以刺激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可见,只要排量在1.6升以下均享受优惠,意味着政府默认1.6升以下的车均属小排量车,可以受到鼓励。如今车船税改头换面,标准提升到1.0升,很多被优惠的车辆购置税忽悠今年买车的消费者不得不支付高昂的养车费。
车辆行使实行限号,却允许无限量购车,是让消费者的后院成为了停车厂。
去年,我国夺下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的宝座,今年销量猛增三成。今年前九个月,国产汽车产销分别是1308.27万辆和1313.84万辆,同比增长36.10%和35.97%,接近2009年全年水平。2009年,中国汽车的销量为1300万辆,已经占全球总销量的22%,能源消耗也达到全球总能耗的22%。
为了提升车辆使用效率,北京奥运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此后延续实行根据尾号限行令。这促使相当一部分人增加汽车购置量,目前拥有一辆汽车的家庭纷纷购置第二辆车,由此直接导致车辆停泊用地的紧张,又扩大了城市土地的闲置量。
据北京市交管局统计,2008年2月28日,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320万辆,到2010年9月3日,北京保有量突破了450万辆。今年8月,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预测,到2015年北京的机动车将达到700万辆左右。这意味着早晚高峰的路网速度将低于15公里,低于人们可以承受的极限。由于社会车辆保有辆的增加,当北京的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的时候,也就完全抵消了单双号限行可能带来的积极效果。
既然我国交通存在瓶颈,而国际经验表明,交通状况良好的70多个大中城市里,公交分担率达到80%,国外大部分城市的公交分担率在40%-60%之间,但北京的公共交通分担率只有30%。此时为什么鼓励大众买车,如今为了节能收取税收,是想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解决了汽车厂的库存、拉高了GDP,又让政府有了税收之源。先鼓励后限制,此举同样有钓鱼式税收之嫌。
草案还规定,对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免税,如果说上述部门的预算受到严格限制、没有隐约控制的企业,免税也就免了。刚好相反,上述部门的车辆保有量占据极大的比重。2006年,31个省市自治区的行政事业支出超出财政支出部分高达5780多亿元。其中公车出行支出就达到3000多亿元。政府的机动车保有量增速比社会车辆只多不少,由于我国的资源基本集中于政府之手,政府、军队等部队可以免税,而国有企业有资源优惠,是对价格极为不敏感的消费群体,车船税只对社会车辆征收,将引发新的不公,对于建立节能社会十分不利。为什么社会车辆需要节能,而政府、军队等不需要节能?
建立节能社会,以税收保障财产公平是好事。但前提是,政府不能标准不一、出尔反尔、宽于律己严于待人,以车船税征收而言,实难避免钓鱼式税收的批评。(原载《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