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乘用车将根据排量划定7档征税,直白地说,就是车船税要涨,排量越高,交得越多。当然,也要比以前交得多。 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增加财政收入,新华社为此连发三文,质疑税务部门是不是把私家车当成了“唐僧肉”。这样一个出发点定位于“鼓励小排量、抑制大排量、促进节能减排”的税种何以惹得舆情汹汹? 说实话,小小的车船税没多少钱,据媒体推算,假定草案最后通过,车船税一年的收入也不过是300亿元左右,增收也就是30亿元。具体到个人,以普通家庭最为青睐的1.6L-2.0L排量汽车为例,征税标准拟提高为660-960元,虽然比原标准翻了一番,但相比已经含在车价中的17%增值税、5%消费税和2.5%的消费税附加,以及购车时需要缴纳的相当于车价10%的购置税,还有购车以后的燃油税、过路费,如果是进口车还要缴纳不菲的关税,因此涨后的车船税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然而,就是这么一笔小钱,却让公众无法“淡定”,人们看到了加税的结果,却并不能服气加税的理由。 用车船税来调节财富差距,来促进“节能减排”,说起来“政治正确”,做起来却只考虑执行便利,从而让目的和手段不匹配,导致口号正义,行动掠钱。作为财产税,理应按照价值征收,现在却是按照排量征收,殊不知,排量大小与能耗高低并非完全正相关。比如,一辆1.6L的凯越百公里油耗能达到10-12L,而一辆3.0L的锐志百公里油耗仅为9-10L。更何况,同样一个目的,有了燃油税,为何还要拉上车船税?征税也兴“打仗亲兄弟”? 公众的忧虑在于“巧立名目”,在于“没完没了”。如果说为了“节能减排”就可以调高车船税,那么以后也可以说为了解决城市拥堵,需要开征污染税、堵车费等,今儿这一刀,明儿那一刀,每一样缴的钱可能不多,但架不住“样”多呀!汽车并不是什么奢侈品,如果以前算是,现在则已经成为城市中普通家庭的“标准配备”。因此,对汽车购买和使用环节的税负加重,与今年以来政府一直提倡的“民富”目标相背离。税负过重,使得车船税终于成为了出气筒。 收入分配改革,需要加减法一起用,除了增加收入之外,也要适当降低税负,尤其是交叉税负。如果有了房产税,那么土地增值税、出让金等就不应该同时存在,既然有了燃油税,车船税就无需摆出一副“调节收入、节能减排”的架势,前者就能胜任。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说得好,“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交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不能说,什么商品老百姓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离不开,这种商品就成为税务部门的重点关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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