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税有必要减税更应该
2010-11-01   作者:储著胜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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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税有必要,减税更应该”,看起来好象很矛盾,其实不然。这句话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加税和减税作为税收结构调整的手段,可以同时施行,它们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变得更加科学、合理,使每一种税收的设计都更加符合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二是减税的规模应该远远大于加税的规模,我国企业和居民的整体税收负担需要在目前水平上有一个明显的下降。
  先说加税。近来年我国调整了消费税,启动了资源税的改革,现在又准备上调车船税和开征房产税。这些税收的变化调整,虽然各自的目的、时间、步骤和方式不一样,但都属于加税范畴。其动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资源的需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资源是确保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我国既定的国家战略,税收作为经济调节手段完全可以在这方面起到促进作用。加税只是为了强化这种作用,如,在资源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而大幅度上调大排量汽车的车船税则是为了限制这类汽车的增长以减少石油资源的耗费和有害气体的排放等等。
  二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贫富分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税收有必要在这方面发挥好调节作用。象车船税、房产税都是以相关财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只要设计合理,就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消费税是消费能力越强的人承担的税收越多,同样可以调节收入;至于资源税,则可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的不同,通过“富”者多税的方式求得地区间的平衡发展。
  三是组织财政收入的需要。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物质基础,政府当然希望税收越多越好。比如房产税,该税一旦推出可望彻底终结地方政府在财政上对于土地的严重依赖,可以确保地方政府拥有持久且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受到各地政府的热切期盼。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该税就会在长期徒有其名之后开始实际的征收。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加税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就某项具体税收来说,我们并不否认它可能会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是社会民众的广泛参与,只有集思广益税收方案才有可能变得更加完善。当前对于房产税的热烈讨论,其积极意义就在于此。
  就加税来说,我国今后仍有继续拓展的空间。比如,发达国家普遍征收的遗产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作用明显,我国富人群体正在不断扩大,在适当时候开征此税就存在现实可能性;又比如,为了保护好环境,有必要对各种开发、利用、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以控制和调节,其中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一种最为合乎实际的期待;再比如,目前有些人凭借自身财产和资源优势可轻易获得巨额收益,而这些收益在税收上几乎是零负担,显然不公平,所以有必要通过完善现行税制的方式使其履行应有的纳税义务。
  接下来再说一说为什么减税更应该。我国经济发展现存的一大问题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过度依靠投资和出口,消费相对疲弱,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限。另外一个问题是,众多中小企业普遍生存压力较大、经营活力不足。
  造成以上局面当然有多方面原因,其中税收负担较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和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有数据表明,我国民众整体税负是比较重的。近几年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速大大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速,又使民众税负进一步加重。如此一来,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地向国家集中,社会公众所拥有的财富比例不断下降,消费能力日减,加上在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诸多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又未能尽责,所以面对越来越重的税收负担,社会民众只能是望税兴叹。长期存在的消费疲弱、内需不振问题即使在中央出台刺激政策下也就难以得到根本扭转。
  税收负担过重还表现在税收结构不合理导致低收入居民有时反而比高收入居民要承担更多税收这一方面,比如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由于设置的起征点过低,使很多根本没有负税能力的人也不得不成为纳税义务人,而一些炒股、炒房获得暴利的人却因为相关税收不完善而免担税负。其结果是扩大而不是缩小了社会贫富差距。税收调节作用完全反向了。
  就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在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均处于劣势,竞争能力远非大企业可比,其中有一部分长期处境困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减税,因为减税可以增加企业盈利的可能性,而中小企业只有有了盈利,才会有条件改善企业管理、调整生产结构、开展技术创新,促使企业进一步向前发展,从而为自己、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来。从国家角度来说,目前的减税正是为了未来能够获得更多的税收。从减税角度看,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都有进行调整的必要。基本原则应该是贫弱者轻税甚至无税。
  “十二五规划”将调整经济结构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并且明确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之中的比例。要达到这一目标,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便是减税,“藏富于民”。企业赢利水平和社会民众收入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也就必然增强,结果不仅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断强化,使经济结构变得更加合理,而且还让长期存在的民生问题真正得到明显改善。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的财力已十分雄厚,政府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采取减税政策,是完全可以期待的,需要讨论的问题恐怕只是选择什么税收、通过什么方式、以什么样的幅度、针对何种对象来减税了。这自然是一个大家都非常感兴趣的话题。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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