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养老”模式危机临近
2010-10-29   作者:张茉楠(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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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茉楠

  养老问题从来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法国不断升级的罢工事件正演变为一场欧洲社会危机:从法国、德国、西班牙,到意大利、英国和比利时,罢工像流行病一样在欧盟国家蔓延,而其背后所反映的却是欧洲高福利社会和养老模式的种种困境。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大国,选择何种养老模式意义更加重大。
  一直以来老龄化被看作是与“人口红利”相对的“人口负债”。人口老龄化确实会给经济增长带来许多挑战和冲击,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将导致用于养老的资源总量的增加,如需增加有关养老的财政支出、提高企业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和配置更多与养老有关的公共设施等。这些都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经济资源配置格局的改变。同时劳动力严重短缺也将带来经济总产出下降,储蓄率下降,导致投资减少等等。
  然而我国老龄化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社会具有老化速度快、老龄人口规模大、未富先老等特点。上海、北京这样的大都市老龄化情况更加突出。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是在实现了经济起飞和工业化完成之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时西方国家已开始由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的新阶段,发展的目标开始逐步聚焦于人的自身发展;而中国是在低收入水平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未富先老已成为严峻的现实。
  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力量的选择,历来是社会养老保障模式关注的焦点。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建立了福利国家制度,并开始推行从出生补贴到丧葬费的一揽子福利计划,福利国家开始在欧洲风靡起来。在这种国家保障的模式下,政府承担了公民各种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养老、救济、失业)的资金来源与待遇支付职能,但是我们能否完全照搬西方完全福利化的国家保障养老模式?
  西方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障方式,与之相伴的就是政府长期承诺的迅速扩大,这些承诺的最终承担者仍然是国家财政的巨额赤字。政府对社会基本养老的承诺具有制度刚性,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养老保障覆盖面扩大对财政的潜在压力将逐步显现。特别是金融危机后,长期财政偿付能力使一些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障更加不堪重负。
  据IMF统计,从2007年至2014年,20国集团(G20)中工业化国家的平均国债负债率(国债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将上升至近25%。但到2050年,这场危机的成本最多只会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财政成本的5%。
  以英国为例,英国政府预计到2017-2018年,老龄化每年带来的额外成本将达到GDP的1.6%。增加的相关开支相当于为国债负债率上升37%偿付利息。而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预计将使国债负债率上升29个百分点。据统计,法国退休金赤字在2010年将达323亿欧元,2018年将达423亿欧元。沉重的债务负担正在吞噬着政府的财政资源。
  同样的养老赤字也在逼近中国,去年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0%,全年基金总支出8894亿元,比上年增长20.4%。收大于支,但是支出的增长速度大于收。2001年以来,在覆盖的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中,参保人数平均增速为4.04%,已经低于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平均增速6.64%,而养老金的筹集主要依赖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显然,养老金收小于支的局面会持续下去,这意味着全国养老保险收支出现赤字并非是遥远的事。
  那么中国应该选取什么样的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呢?中国的养老体制安排需要与未富先老的国情相一致。在较低收入水平下解决中国养老问题,既要考虑人口老龄化对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又要考虑量力而行,防止对长期增长带来冲击,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因此,我们需要从可持续性角度对中国养老保障体制改革进行评估,并结合人口老龄化趋势和经济增长前景,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做到兼顾经济增长和“老有所养”。
  从社会发展规律看,养老保障模式的选择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养老保障模式也有很大不同。就养老保障模式而言分为家庭保障模式、国家福利保障模式和多元支撑的社会化共建保障模式三种。
  在我国人口结构发生快速变迁、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萎缩、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推进社会化养老共建保障模式应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首选模式。而这种多元支撑的社会化养老保障模式就需要养老公共服务体系、社会化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全面跟进:
  第一层次: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供款的模式,即企业和个人为主,政府提供补贴,实行现收现付筹资方式。
  第二层次:鼓励企业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保障。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由企业为主,个人为辅供款,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
  第三层次:积极发展商业寿险保障。采用自愿性,由政府提供政策,个人具有经济能力和偏好选择,实行积累制筹资方式。
  第四层次:传承家庭养老保障。家庭成员对老人的赡养是互惠互利关系的体现。年轻一代对父母提供照顾,也为自己将来获得子女照顾创造了道德基础,这种供养与反哺的循环使家庭养老能够延续。
  老龄化的银色浪潮正在逼近,启动中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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