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其中每度电最高0.2元的涨幅,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有人通过国内民用电价与国外(平均终极价格)比较后发现,中国相对电价比发达国家高出许多。以美国为例,全美居民平均电价折合成人民币为0.75元/度;由于美国国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的16倍,美国电价是中国的1.5倍,美国电价相当于中国的每度3分钱。相对中国的平均工资而言,当前中国的电价是发达国家的4.52倍。(《大众日报》10月19日)
按国家统计局今年8月的数据,我国目前人均GDP只有3800美元,全球排名在105名左右,属于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但居民用电消费在工资收入中的比率,却率先迈入发达国家居民难以望其项背的行列,这种“被发达”的感受着实有些苦涩。不过我以为,用电消费占比数倍于发达国家,不仅显露出电力行业本身的弊端,更反映出社会财富分配的极不合理。
美国国民的平均年收入是中国国民的16倍,但美国人均GDP却是中国人均GDP的7倍多一点,这就意味着,美国GDP用于居民收入的分配,至少是中国的2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财富分配格局中城乡居民分得的“蛋糕”与社会财富总量增长速度并不匹配。事实正是如此。我国过去十年间财政收入年均增长超过20%,GDP增长10%左右,但城乡居民收入只增长了6%~8%。政府在分配中得“大头”,居民收入占“小头”的失衡格局,把分母压得较小,分母小了,电价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当然会较大。
从分母角度探析,中国相对电价高于发达国家的现象,绝不是替电力行业“叫屈”。恰恰相反,电力行业的优厚待遇本身就是财富不公正分配的典型例证。从绝对数看,我国的居民平均电价,约为美国居民平均电价的六成左右,但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货币的实际购买力看,这一数据已经相当高。令人不平的是,一方面城乡居民支付着昂贵的电费,而另一方面国家电网于2009年还处于亏损状态。而在这两种现象的背后,却是电力行业让人称羡的经济待遇。
不过,电力行业的高额待遇当然并非孤本。著名经济学家、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先生,今年4月接受新华网采访时透露,我国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行业的收入差距已经扩大到15倍,而高收入行业集中在垄断行业。其实,关于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状况远不仅限于此。除去行业之间的巨大差异外,我国城乡之间、阶层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非常大,基尼系数早已接近甚至有些地方已经超过警戒线。国民收入占社会财富分配的比重本身较小,而就在有限的财富分配中,少数人凭着地理、阶层、行业和特权优势又占据了绝大多数社会财富,导致严重的贫富分化,用电消费成了压在穷人身上的负担。
从更广的视野看,如果拿其他某些消费品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作比,中国的“发达”程度可能会更高。以住房为例,时下中国的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究竟是多高,尚无准确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拿中国居民住房消费在工资收入中的占比作比,绝不止是发达国家的4.52倍。再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为例。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保三项支出占政府支出的比重只有29.2%,比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低20个百分点以上。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本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公共支出,实际上转嫁给了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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