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欧洲的莱茵河曾经遭受严重污染,后来又变成一条清流。最近,笔者受邀参加德国朗盛公司全球媒体日活动,访问了莱茵河畔的杜塞尔多夫和科隆。一到杜塞尔多夫,就特意到莱茵河边走了走,眼前的情形确如此前看到的报道所言,水流湍急,水量充沛,水面清澈,还盘旋着许多叫不出名的鸟儿。河的两岸也没有大煞风景的“观景房”,而是大片草地和茂密的树林。 朗盛公司首席财务官常牧天先生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他年龄还小,父母不允许他到莱茵河游泳,因为水质很糟。现在呢?下河游泳没有问题。 过去的几十年,莱茵河经历了由清变浊、又由浊到清的变化,莱茵河治理的经验也为世人津津乐道。这条曾被称为“欧洲下水道”的大河为什么又能游泳了?说法很多,最为人们称道的是,莱茵河流经的9个欧洲国家,成立了一个保护莱茵河的国际委员会。据说这个委员会只有10多人,而且也没什么“权”,但1300多公里的莱茵河,还真被这个小小的“民间组织”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让人想起国内的江河湖泊。实际上,我们也不乏类似的流域管理机构,作用却不那么显著,究其原因,往往归于协调难。莱茵河保护委员会需要协调的是不同国家的利益,却能高效运作,相比之下,国内一些类似机构毕竟是在省际协调,怎么就那么难呢? 当然,很多事情是不能简单类比的,莱茵河得到成功治理,有多方面的原因。至少有一点值得我们深思,那就是莱茵河流经的国家,都有这样的认同,这条河是“我们大家的”,而不是这一段是“你的”,那一段是“我的”。大家把莱茵河看成共同的财富,而不是包袱。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故事,相邻两地为了一条河的污染互相指责,在谁来治理的问题上不断扯皮。河水污染了,肯定是有人所为,应当追究责任,但治污如救火,几个地方首先应该共同承担责任。比如,各自管好自己的企业,别让他们乱排污水。大家都把企业管好了,污染肯定就少了。如果几个地方都吵着数落对方的不是,不但难以厘清责任,最终也耽误治污。 有人说,莱茵河保护委员会之所以有执行力,是人们的“羞耻感”起了作用,说白了就是以保护环境为荣,以污染环境为耻。有了这种“羞耻感”,也就有了责任感。作为国际化工行业的巨头,朗盛公司也是环保模范,走进厂区,就像走进一个公园,空气清新,浓荫蔽日。最近几年,公司大力研究和开发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产品。向市场提供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产品,不仅是他们业务发展的一部分,更是他们环保责任的一部分。 环保需要严格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深植于人们心中的羞耻感,羞耻感催发责任感,保护环境才能成为自觉自愿的行动。这是莱茵河由浊变清给我们的一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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