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启示:穷尽所有手段之后再谈“世界难题”
2010-10-20   作者:张天蔚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截止到昨天,河南平禹矿难被困矿工的遗体全部找到,37名被困者无一生还。目前,国务院已经成立调查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
  参照以往惯例,矿难之后,调查起因、追究责任,该抓的抓、该罚的罚、该赔的赔,各项步骤都将有条不紊地依例而行,高效而严谨。但是,37条生命已经陨去而无法挽回,37个破碎的家庭再也不可能重圆。无论是遇难矿工的家属,还是仍然对生命保持着基本敬畏的公众,无不希望事后救援中不计成本的慷慨和高效,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前,就落实到矿山安全措施的建设之中,以尽量减少矿难的发生,或在矿难不幸发生之后,能为矿工的自救、生还,多提供一线机会。
  近年来,矿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最敏感的痛处之一,其发生之频繁、之惨烈,已经到了让人欲哭无泪、欲诉无言的地步。但伴随着矿难频发,也有另外一种说法浮出水面,即防止瓦斯突出等矿难成因是所谓“世界难题”,中国目前更是难以避免。甚至有人曾经提出,由于中国老百姓太穷,以致甘愿冒死下井,因而对中国的矿难频发不必太过大惊小怪。在这样的论调之下,中国的矿难不仅难以避免,甚至竟是无须下功夫避免了。
  但更多的良心未泯的公众,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理论”,无情的统计数字,也让这样的论调显得过于冷漠甚至冷酷。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2009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高达2631人,虽然只达到官方预设的“全年控制指标”的83.5%,但如此惊人的数字,还是足以证明我们在煤矿安全方面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远远没有达到世界一般水平,在这种背景下以“世界难题”作为狡辩之词,无论如何都难以服人。
  就以此次河南平禹矿难而论,虽然该矿落实了矿领导带班下井的规定,带班下井的副总工程师也在200多名矿工升井的过程中,起到了指挥协调的作用,但此次发生事故的同一工作面,就曾于2008年8月1日,发生过同样的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的惨剧。时隔两年,同样的事故在同一地点重复发生,让“世界难题”之类的辩词,变成了苍白的诡辩。
  综合媒体披露的各种消息可知,本次事故发生之前,该矿井便存在安全隐患,原有风井通风量达不到标准,新风井尚未启用,却依然坚持“带病生产”,违反了高瓦斯井“以风定产”的基本安全规则;而在事故发生当天,已经有安全员发现瓦斯超标并向井上领导汇报,却得到继续生产的指示,以致终于酿成大祸。在这整个过程中,人的生命让位于生产指标,似乎已经得到充分重视的安全生产原则,却在事实上被弃之不顾。
  而在事故发生之后,有升井的矿工感叹幸亏井下没有发生爆炸,否则井下工人将全部遇难,也就不可能出现239名工人升井的幸运。但这一事实也从反向证明,在没有发生爆炸的情况下,如果井下备有可靠的避险设备,如在智利矿难中对33名矿工全部脱险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避难所”,则被困井下的37名矿工,完全有可能坚持到井上救援的到来。如今,没有发生爆炸的侥幸,却没有转变为37名矿工的幸运,绝非缘自无法避免的“世界难题”,而是本该避免的责任事故。
  煤矿生产确实具有高风险的特性,瓦斯突出的发生,也确实是煤矿生产中难以避免的“世界难题”。但瓦斯突出是否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万一事故不幸发生,是否一定导致大量矿工伤亡,却取决于对矿工的生命是否足够珍视,对安全生产是否足够重视,在安全生产设备方面是否有足够的投入。在煤矿经营者没有穷尽所有安全生产手段、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没有尽到一切努力之前,决不能以“世界难题”之名,掩饰各方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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