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在当地一家媒体发布了《甘肃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这份《公告》中揭示出不少预算执行的重大问题。但仔细看过,却发现《公告》在一些突出问题的表述上只有寥寥数语,语焉不详,让公众疑虑丛生。 根据公告,甘肃省公路局等10个单位滞留场站建设等资金2.6亿元,教育厅、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滞留教育费附加、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5313万元,省国资委将华煤集团股权转让收入5.9亿元没有上缴财政等。 上千万元乃至数亿元资金的非正常使用,数额不可谓不大,问题不可谓不严重,但仅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这种情况的出现不只是这份审计公告,也远不只是甘肃。对于社会公众最为关心的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资金为何被挤占挪用滞留的具体情况和解释,在审计公告的最后公布中却杳无影踪,直接导致了“明白的审计”在公众眼中成了“糊涂的结果”。 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示,是一种社会的进步;但一份粗略、遮掩的公告,不会获得公众的满意和认可。信息披露不完整,或是文过饰非,损害了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作为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收益使用的监督者和看门人,审计部门有义务向公众报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的完整的审计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让审计公告消除公众疑虑,需要的不仅是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更考验审计部门能否顶住压力,摒弃杂念和干扰,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理直气壮地行使审计权力。只有如此,审计部门才能树立起“责任”和“独立”的形象,真正维护国家资财的合法使用,审计工作才能获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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