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问责制是放空枪?
2010-10-13   作者:苏培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上轮调控政策并没有打击房价的嚣张气焰,国庆期间新的调控政策孕育而生,但新一轮调控政策能见效吗?
  从最近出台的调控政策来看,调控措施仍然采取收紧银根和收紧地根的需求调控模式,这样调控的结果是抑制了部分购买需求和部分开发商的供给,最终被压抑的刚性需求还会突然集中释放出来,从而导致房价的快速上涨,今年八九月份的房价反弹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所以新的调控政策仍然很难有效调控畸形的中国房地产格局。
  很多人对新调控中的“问责制”寄予厚望,但是目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格局仍然没有改变,很多地方政府又与房地产商是利益同盟,他们想方设法来高价卖地,因此指望“房地产市长”来调控房价显然难度较大,况且问责制又没有明确划定问责的范畴;而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被人们视为最为严厉的政策,但实际上是调控政策的补充而已,既然要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就必须要停止多套房持有者的贷款行为,否则一边在输血一边又在调控,结果必然会对冲了调控政策。
  好在这次提出了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要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但是,从目前各地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来看,进度和质量并不理想,而且保障性住房的总供给数量太少,不足以解决问题。
  “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失效已经证明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不能再简单地实施需求管理,需求管理的政策使用已经到了一个瓶颈,当前应该尽快采取需求和供给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否则第二轮楼市调控仍然会落空。
  当务之急,首先在进一步强化和规范需求调控的同时,应该强化供给管理。中央财政应该增加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的数量,并带动各地方政府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总供给,以平抑市场的需求。
  其次,应该让国有企业全部退出商品房开发领域,让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国企和央企去承担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保障这些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当然保障性住房建设绝对不是搞分蛋糕的游戏,应该进行公开的项目招标,切勿交给一些关联交易、利欲熏心的开发商来偷工减料式地开发建设。像目前这样让国企和央企全部介入商品房开发领域,他们借助各种特权和垄断地位,拿着全民所有制的资产,不计成本地拉抬地价、炒高房价、获取垄断利润和与民争利显然不太合适,而且政府的调控政策也会被这些权贵既得利益者对冲。
  第三,应该尝试征收物业税、空置税和提高遗产税,增加多套房拥有者的持有成本,用税收杠杆迫使其释放存量房和空置房,平抑畸形的市场供需格局,以保障市场的公平与效率。
  第四,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在规则方面不妨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对房屋租赁用严格的法律条文来界定成“使用租赁”和“收益租赁”,对“使用租赁”的胡乱涨价行为要加以限制,用法律法规来保障普通民众租赁住房的需求和利益。
  目前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十分混乱,在政府廉租房和公租房缺位的情况下,被租赁的房子大部分来自私人,加之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约束,一些私人房东可以随便涨价,可以随时撵走租户,这让很多租房族感觉居无定所,缺乏安全感和归宿感。如果政府能出台相应的政策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房租上涨幅度相对稳定和合理,房屋能够长期、容易地续租,法律能够适当地保护租房者利益,相信大部分人会选择低成本租房、高质量生活,而不是像当前一样倾其所有去买房、让自己变成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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