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阶梯电价需防双重剥夺
2010-10-11   作者:王石川  来源:深圳商报
 
  阶梯式电价将全面铺开,于此,笔者认为需先厘清两点:其一,如何确定基础用电量?据称,国家发改委这一次提供了两个方案:按照第一个方案来算,基础用电量大概是110度;如果按照方案二来算,基础用电量是140度。按照方案一来算,一个家庭每个月的用电量是300度,他的每月电费支出会增加23块钱;如果按方案二来算,每个月电费支出大概会增加13块9毛钱。众所周知,阶梯式电价的要义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无论是110度还是140度,关键是能否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不能保证,就无异于变相提高电价。
  有调查显示,南京市工薪家庭月用电平均都在100度以上。在广州,有市民表示,家庭用电每月都在200多度,电费要100多元,夏天开空调两三百元是常事。有市民追问:“有多少家庭能享受第一阶梯的电价”?我们还知道,现在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有空调、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饭锅等家用电器,这些电器用电量大,随便一用每月就是数百度电。基于此,“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的用电量不能定得太低。否则就背离了阶梯式电价的初衷,也会招致怨言,比如有网友就表示:“卖家电时,想着扩大内需,基本电量却定得这么低,难道让这些家电天天闲着生锈吗?”
  其二,确定基础用电量不能一刀切。季节、区域等不同,用电也往往有差异,如果基础用电量一刀切,就过于简单。据报道,重庆市一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夏天一个月的电费400元以上很正常,春秋两季就只有百把块钱。”记者从重庆相关电力部门了解到,以2008年为例,夏季最高峰期间,全市当天总负荷717万千瓦,日用电量13743万度,冬季最高日负荷656万千瓦,用电量12524万度,夏冬两季最高日用电量相差1219万度。因此,有市民建议,阶梯电价应该按冬、夏、春秋三个档次执行,这样更体现公平、合理、科学。此说不无道理。
  在厘清这两点的基础之上,最需要提防的就是阶梯式电价对普通居民造成的双重剥夺:一重剥夺是,如何抚平低收入群体的心理落差?电是公共产品,是最基本的民生需要,但是通过媒体的公开报道看,不少低收入群体不舍得用电,或者说没有钱用电。阶梯式电价是个好东西,但如果不能保障低收入群体用得起,就不是好东西。为此笔者建议不妨削峰填谷,即加大奢侈用电的电费,将之用于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上?
  另一重剥夺是,如何去除民众的不公平感?众所周知,此次阶梯用电的对象是民用电,根据我们的个人体验,一般居民都是节约用电的,如果为了节能减排,而一些政府部门实际上更该受到约束。比如,2008年6月,湖北省首次公示部分省直机关办公建筑能源审计结果每年每平方米的平均耗电量为80度,是普通民宅的3至4倍。至于“有的政府公务人员1天的耗电量,够一个普通老百姓19天的生活用电”的说法,如今听来也并不新鲜。显然,对于这些费电大户,相关部门是不是更应该采取措施加以约束?如果节能的矛头只指向普通民众而忽略政府部门,就必然加重民众的被剥夺感。
  阶梯式电价改革是个好经,但怕就怕好经给念歪了。好在在实施方案之前,发改委将会召开一个听证会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并且,征求意见稿已经从9日开始发布,截止日期为10月21日,老百姓还有充分表达观点的空间和权利。
  9日,国家发改委就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的两种方案,居民基本用电量范围内的电价基本稳定,居民在此基础上再多用电,电价将会提高,最高每度涨0.2元以上。地方具体实施的阶梯电价档次划分等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如果真正要降低负担,完全可以对低于第一档的家庭用电价格进行降价,中间用户维持不变,用电大户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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