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月28日)7时23分,对国美控制权之争作全程网播的“凤凰科技”挂出快讯称,历时5月有余的国美控制权之争经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以黄及黄氏家族的败北而暂告段落。
这一结果完全与笔者数月来所坚持的基本判断所吻合。笔者作此判断的主要依据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小股民固然有可能作情绪化判断而将“选票”投给黄光裕一方,但以大摩为代表的机构投资人,肯定会把“未来”押宝于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管理团队。道理是浅显的却特别朴素——试想,有哪个理性的机构投资人会不顾形势、不识时务,把未来押给目前正在服刑的黄光裕及他的家族?
黄光裕已因罪获刑,尽管他的犯罪并非全系他的个人品行所铸就,时代——转型中国的市场大生态也难脱干系,但无数中国的民企大佬群体中,为何偏偏是黄光裕等少数人出事?黄本人、黄氏家族、民企老板族、社会各界,首先应当从“有形”的“个体因素”中寻找因果报应的逻辑关系。若能建立起这样客观公允的判断分析前提,讨论此次国美控制权之争才不失时代所赋予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在围绕国美控制权争夺的舆论战中,多数舆论将此案一厢情愿地拔高为考量国内市场经济成熟程度、资本市场以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构建的一个经典案例加以评论,在众说纷纭中,也充斥着大量起哄、看热闹甚至等捕捉政府干预笑话的情绪化声音。然而,至少在桌面上,人们迄今看不到“看得见的手”在过程之中对此做过哪怕一丁点儿的“行政干预”。
情绪化的声音不说也罢,只说黄光裕家族败北后,即有不少评论即时跟进,认定“国美之战”将有助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的传播;也有即时评论提出“国美之战”让我们学到什么的时代命题试图引导人们思考;更有评论坚信“国美之战”标志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公司理念的生根发芽等等。说实话,笔者难有如此乐观。没错,黄光裕之败北的确值得反思,但这样的反思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的植入基本无干,“败北”本身只具个案反省价值,价值所指,主要指那些同样或多或少与黄光裕一样在法律边缘起舞的企业大佬们,当从黄及黄氏家族的败北中汲取到老实做人、守法经营的诸多警示。
几个月来,国美控制权之争之所以夺人眼球,在于不少民营企业家,尤其是那些率先引进机构投资人,聘请职业经理人,力图将家族企业转身为“公众公司”的先行者,难免在心底暗自一问:我的企业有朝一日会不会沦陷为下一个国美?我本人及家族会不会如黄光裕那般,也遭致控制权旁落?客观地说,这也导致多数网络舆论对黄及黄氏家族表达出了不值钱的怜悯和同情。
笔者想说的是,第一,关于公司治理中的所谓控制权旁落,研究前不久发生的山东钢铁重组日照钢铁,杜双华最终选择“裸退”的案例更具一般的观照价值。第二,时势所致,民营企业家或企业主,若能守法经营,大权旁落之担心全无必要,恐惧更系多余,此乃时势、政策、法制的三重保障尔。就是真出现大权旁落,那也是市场竞争的选择结果,乃天意使然。第三,“国美之战”固然涉及情、理、法等复杂的矛盾冲突,阴谋家从中窥到权术,法学家作为规则研究案例,不同的人们借机表达情绪和利益诉求,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且迫切的是,民营企业的创业者们,当把“国美之战”视为一面镜子,反躬企业自身成长中的诸多深层隐忧,避免重蹈黄光裕的覆辙。
在此次投票对决中,虽然陈晓一方可称大胜,然而,“国美之战”并未结束,等陈晓一方稳住阵脚后,“国美之战”将以实际控制权的履行继续进行。国美未来的命运包括现有管理团队的命运,也不会因为黄及黄氏家族的败北而变得前景一片光明。后事如何,有兴趣者不妨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