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房产统计重在信息强制披露
2010-09-27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9月25日,国家统计局赶在国庆前公布《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在25日-30日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最大的亮点有两个:一是不再使用开发商直接填报的房价数据,二是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
  今年初,统计局公布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1.5%。这一数据遭到各界的质疑。对此,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开承认现在的统计方法有很大的缺陷。毫不客气地说,现行的房价统计是一种非常“偷懒”的统计,把基础数据的统计完全交给了和房地产政策走向具有紧密利益关系的开发商。
  从近几年房地产政策的走向看,房价统计数据直接决定政策的方向性选择,因此,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利益方都无不千方百计争夺房地产数据的“发布权”和“话语权”,其用意就在于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垄断,从而左右调控政策,达到维护既得利益的目的。
  很显然,在官方的统计数据失真和市场认可度不高的情况下,房地产调控政策就缺乏基本的依据。从2003年至今,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之所以屡调屡败,沦为“空调”,房价成了难以驯服的野马,和统计数据的失真不无关系,作为被调控一方的开发商反而事实上成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的最大垄断者,从而对冲了政策的效力。
  事实上,中国房价统计体系的缺陷不是局部和个别的,而是全方位的。
  1998年房改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一直缺乏权威的房价统计指标,除了国家统计局的70个大中城市的统计指标之外,中介机构、科研单位也都建立了自己的统计体系,但是,由于利益的纠葛,中国的房价统计,无论是新盘价格还是二手房,基础信息都垄断在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官方统计机构的数据也依赖于开发商,则意味着整个统计数据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在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开发商垄断了房价的现实情况下,整个房地产市场就成了一个信息的“铁幕”,民众和政策只能在各种真伪不分的信息的指挥棒下翩翩起舞,因此,重构中国的房价统计体系迫在眉睫。
  就此而言,这次公布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无论是抛弃开发商上报数据,还是采用网签数据等方面,和以前比较都是巨大的进步。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首先,目前中国的城市有600多个,仅仅统计70个城市不足以反映房价的变动;其次,征求意见稿依旧缺乏分类数据,比如,对高档住宅、政策性住房等没有进行分类统计,平均价格本身不能作为参考和依据;第三,二手房的统计方法依旧欠缺,二手房交易的复杂性决定了要求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单纯依靠当地统计机构的调查依然会使得数据失真。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信息除了房价统计失真之外,其他与政策相关的信息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土地供应计划,比如,城市规划等,这些信息对于政策的选择也是极为重要。
  我们建议,在改进房价统计方法的同时,以此为契机,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行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特别是在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等政府信息的公开上要加大步伐,对于开发商垄断房源等信息,应通过备案或者强制在某个时间公开的方式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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