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转让系统重启金融创新
2010-09-27   作者:刘振冬  来源:经济参考报
 
  酝酿已久的全国贷款转让系统终于成真。25日,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系统正式在沪启动,工行、农行等21家银行同日正式签署了《贷款转让交易主协议》。这一举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规范了贷款二级市场的建设,更意味着因金融危机而停滞不前的国内金融创新步伐重启。
  按照央行行长周小川的解释,贷款转让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我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比重仍高于直接融资比重的背景下,有序发展贷款转让市场,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贷款转让交易,有助于实现资本市场与信贷市场的有效连接。
  笔者认为,这一市场的建设也意味着停滞不前的金融创新步伐得以重启。许多读者可能不认同笔者的观点,毕竟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相继推出,怎能说金融创新的脚步停滞不前呢?但笔者所讲的则不是局限于单一产品,而是金融市场的整体制度建设。
  现在看来,国内金融市场最大的缺失还是在于如何打通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的连接,但如何有效地沟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呢?此前,我们曾进行了一轮资产证券化尝试,不过这一尝试因金融危机的爆发戛然而止。
  逻辑很简单,金融危机因美次债危机而来,次债危机则因证券化、因金融创新所致。但是,这一简单的逻辑很难成立。因为次债危机的责任并非金融创新、也并非资产证券化本身。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什么?金融学教科书上说的很明白,分散风险和创造流动性。现在总结次债危机的教训,很重要的一条在于过度偏重创造流动性而忽略了分散风险,在于两房和金融机构的过度证券化,在于监管部门未能及时纠正这一过度证券化的倾向。
  再回到国内市场,金融创新的步伐还必须继续,一是我们还远未到创新过度的境地,甚至可以说金融创新严重不足,二是金融创新不仅可以创造流动性更能分散风险。正如周小川所说,在前一阶段银行贷款规模快速增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全国银行间市场贷款转让交易的推出,对于规范发展贷款转让市场,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优化银行信贷结构、积极防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央行日前发布的《2010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也认为,资产证券化是发展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报告》称,要积极开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的证券化工作。利用债券市场来识别、分散和防范投融资平台贷款的信用风险,降低贷款的集中度。
  现在看来,贷款二级市场的建设重启了金融创新的步伐。不过,在这一市场的建设中,我们还有很多障碍需要克服,其中主要的障碍在于,如何扩大市场的参与者。目前,国内的贷款主要在银行之间进行转让,风险依然留存在银行体系以内。要实现分散风险的目标,就需要创新交易方式,使非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能够参与到这一市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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