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不是短期过程
2010-09-20   作者:周子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近来,鉴于8月以来我国内地主要城市楼市成交量的迅速回暖,各界关于“二次调控”的猜测颇多。基于此,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出席近日的第四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时表示,银监会暂时不会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并将继续对目前的房贷政策进行跟踪和管理。而国务院近日也要求建设部、银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做好政策研究与储备。
  虽然蒋定之的表态或许平息了市场对于“二次调控”的猜测,但是,国内房地产调控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这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其实,就目前的现实而言,房地产调控不会是一个短期过程,下一步的调控政策可能会与我国的经济结构性转型紧密结合。
  不可否认,4月份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使得国内经济增长出现放缓的势头,不过,目前的调控局面并没有给整体经济带来不利风险。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经济增速和投资放缓都是主动调控的结果,房地产调控会持续下去,甚至完全可能持续两年、三年的时间。
  需要强调的是,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而不容忽视的最大问题是结构性调控。这点在4月份出台措施的时候,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向外界表述。目前经济结构调控的核心问题,一是节能降耗,这是推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实现资源和环境等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第二个就是房地产调控,这是解决结构性失衡的一个关键切入口。
  自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房地产行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得到地方政府的特别青睐。由于政策的反复,导致我国的经济结构失衡非但没有缓解,反而使得房地产的混乱局面更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从这个角度看,当前房地产调控的持续,对于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以及推动地方政府转身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可以这样说,房地产调控是解决我国经济增长中过于依赖房地产投资的主要出路,也是促使房地产回归正常发展的必然。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就与土地高度相关——全民诟病的土地财政模式,不仅造成地方财政高度依赖房地产发展,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矛盾。据统计,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达1.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猛增六成有余。按照分税制改革后土地出让金收成中央和地方三七分成的原则,土地出让金收入撑起了地方政府40%—50%的财政收入。土地收储生财甚至成为了地方国企脱困、市政配套工程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所以说,经济要转型就必须要地方政府转型,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房地产进行持续调控,降低房地产对地方经济的比重,使得房地产行业回归到一个正常的发展水平。
  而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8月份两次有关抑制房地产投机行为的讲话,以及日前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继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正是基于当前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背景下所作出的表态。不难看出,房地产调控不会在短期内有所改变,其调控的持续时间将紧密地与整个结构性调控指标结合起来,并以结构发展的相关数据为参考,直到我国的经济结构实现一个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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