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冯平15日透露,卫生部办公厅对“关于再次建议尽快出台新的小麦粉国家标准”的答复中表示,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新京报》9月17日) 9月12结束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被人们俗称为“面粉增白剂”的过氧化苯甲酰,依然被列入面粉处理剂。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正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撤销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处理剂及其相关配套政策。这才短短几天时间,即传出“已审查同意注销过氧化苯甲酰”的消息,公众不禁要问:卫生部的研究工作未免也太快了点吧? 回答这个疑问,需要了解该消息出台的背景。首先,消息出自卫生部办公厅对全国政协提案的一次回复。显然,这更像一次例行公事的交流,而非权威的信息发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卫生部的答复中还有这样一句话,“已经据此启动注销过氧化苯甲酰及其善后处理措施的论证”。其次,时间是“7月份”,从经验判断,应该在7月12日之前,也就是说,刚刚被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同意注销的“氧化苯甲酰”,转眼即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粉墨登场,被列为面粉处理剂。 一面是审查同意注销,一面又是迫不及待地给予合法身份,决策部门对过氧化苯甲酰自相矛盾的态度,无疑是最值得解读之处。“已审查同意注销”,当然并不等于立刻在食品中全面禁止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但既然已经有了这样的意图,何以在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得不到丝毫的体现?面粉增白剂之争已经长达20年之久,但直到意见征求结束,公众才被告知过氧化苯甲酰依然在列,没有留下任何商量的余地。更重要的是,本应最具专业话语权的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的无所作为,更让人看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行政主导而非专业主导的真实面目。 表面看,“已审查同意注销”似乎是释放了一个“面粉增白剂即将停用”的积极信号,但其实,种种迹象表明,这更像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忽悠。事实上,面粉中该不该添加增白剂,无论是民间还是学界,都已经没有多少可以探讨的空间,无非只是利益之争。尤其是在食品安全危机频发的现实语境下,安全几乎已经成为公众的唯一要求。面对如此强大的民意和舆论压力,卫生部不可能无动于衷,但又不愿意妥协——要知道,在增白剂存废之争中,卫生部恰恰是最坚定的反禁派。如何平衡民意与自身利益之间的矛盾?最好的办法,似乎只能是不断地用根本就不存在的“论证”来拖延时间,消解民意。 公众不是不可以理解面粉增白剂的全面禁用需要一个很漫长的博弈过程,毕竟,无数事实都已经证明,但凡涉及到所谓的行业利益和部门利益,许多事情都变得复杂起来,很多时候甚至连常识都可能被颠覆。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在关涉食品安全的问题上,主管部门为何就不能老老实实地交个底,痛痛快快地给个权威说法?虚与委蛇的态度,本质上就是对民意的一种蔑视,不仅无法让公众恢复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更让人怀疑主管部门究竟有多少监管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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