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调查结果为什么不公开
2010-09-16   作者:刘晓群  来源:济南日报
 
    在查水表、晒黑灯这些民间招数的压力下,国家统计局表态要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契机,进行部分空置房调查。昨日有媒体报道,有关空置房的调查正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五个试点城市全面展开,各地现在进行的调查实际由小区物业完成,而目前的调查结果很可能“只限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公开”。
    不少老百姓一房难求的时代,大量空置房不仅为高房价、高房租的房产泡沫推波助澜,在土地紧张的当下,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加剧了供求矛盾。这种情形下,对空置房的调查统计不折不扣给弥补楼市数据空缺开了个好头,体现了权威部门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更乐观一点地说,如果后续举措得当,这完全可以成为一剂缓解恐慌性购房心理的良方,遏制炒房、捂盘等行径,促使楼市逐步步上良性循环。
    然而,职能部门对结果的“秘而不宣”却令人浮想联翩。众所周知,公开透明的信息是人们预测市场的重要依据,也进一步影响到百姓的购房心理,而信息不对等则是猜疑产生的渊潭。这一涉及百姓安居乐业的民生问题调查结果为什么不公开?笔者猜测,一是这一数字较为敏感,社会关注度高,有关部门担心“媒体炒作”引起坊间对市场数据的“误读”;二是我国面临入户难、产权不清等情况,大量小产权房、非开发企业所建的房屋长期处于监管空白,难以统计出房屋的基础数据,以目前情况只能统计出房屋的“空置面积”,而民众千呼百唤的“空置率”统计则缺乏分母,难以给出客观数据。据权威学者介绍,国外调查房屋空置率主要是通过一个区域或一个城市的用水费、电费等相关指标进行调查,得出的数据简单明了,也比较科学,美英等西方国家将空房率的警戒线定为10%。而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相关部门就引入了空置面积的统计指标,有几年统计部门公布过空置面积数据,但2008年后突然不公布了。
    笔者以为,无论出于何种出发点,在调查结果尚未得出前便考虑不公开问题,都并非人们乐见,并容易引起种种猜测与担忧。《统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目前房价调控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期,而受权威数据缺失的影响,导致全国房屋空置率出现各种声音,有的统计达到26%,有的反驳只有1%,有人大呼危险,有人则力挺“房价正常上涨”,让不少百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统计的标准是什么?代表性有多高?空置房究竟有多少?这些问题直接左右了公众的购房预期———猜疑止于公开,别让空置房调查“空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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