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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作者:孙瑞灼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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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各地民用天然气调价已经提上日程。最近,多个城市先后召开或打算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为民用气价上涨做最后的准备,其中一些省市更建立了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问题专家表示,由于冬季用气高峰即将来到,目前可以说是天然气调价的最佳时机。 在各地水、电、煤、油等资源性产品接连涨价后,又听到民用天然气涨价“箭在弦上”的消息,让人内心无比纠结。难怪有人感慨,如今是除了工资不涨外什么都涨!近年来,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几乎与“涨价”画上了等号,价格“改革”后往往就是价格上调。关系民生问题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全面上调,这不能不让人忧虑。 应当说,这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其特殊的背景,源于国家调高天然气出厂价格。今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调整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各油气田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这为接下来各地频繁的调价举动埋下伏笔。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一些地方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远超0.23元。如,四川乐山市发改委曾向社会公布了两套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拟调整方案,其中,方案一调高了0.46元/方,方案二则调高了0.49元/方。6月初,成都市将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46元/立方米。重庆民用天然气价格上涨方案规定民用气每立方米上调0.32元。显然,这些城市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和范围都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有趋机涨价、浑水摸鱼之嫌。 作为消费者,我们并不反对适当上调民用天然气价格,但这种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必须让消费者参与充分博弈,在消费者与企业间寻求合理的平衡。虽然各地对天然气价格调整都召开了听证会,但这种听证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民意?一家门户网站针对天然气涨价所做的调查显示,超过八成民众认为“天然气涨价损害百姓利益”。然而,在8月31日在四川乐山市召开的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上,调价获21位听证代表一致赞成。同一天,河北省石家庄市物价局也组织召开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与会23位代表表示,原则同意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在这些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居然都同意上调民用天然气价格,这是否与真正的民意相符? 垄断企业一喊亏损,公众就要为其埋单,这早已成为垄断行业广受诰病的“惯例”。能源资源性产品作为公共产品,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百姓、企业的切身利益。我们讨论能源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调整,不能光算经济账,还要从公共产品公益性的角度,来算一笔“民生帐”。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年居住类在CPI中的比重为14.69%。其中,水费、电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其他燃料五项占居住类比重的40.8%。这说明,“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已经给百姓生活造成了较重的负担。一旦民用天然气产品的价格再全面上调,恐将进一步增加普通民众的生活成本,违背其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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